2008年1月29日星期二

廣告增醫生競爭 對病人有利

  醫委會一向嚴禁醫生賣廣告,但上訴庭終於裁定醫生有權賣廣告。有關其法律理據,我是門外漢,不曉分析,但從經濟學的角度看醫委會的反應確是十分有趣的行為。

  它揚言一個月內修例監管醫生廣告確保內容不涉及貶低其他醫生。否則最高刑罰會是永久吊銷醫生牌照。

廣告失實 有法例監管

  明顯地醫委會的反應跟地震般異常激烈,試想在以往醫生失職醫死病人或不停地發出病假紙的事例上,醫委會從來沒作出永久吊銷牌照這項決定,但在賣廣告這個商業問題上,則斬訂截鐵地發出威脅醫學界立法會議員認為最終受損的是市民,而醫學會主席更「擔心」市民會被氾濫的資訊誤導 。

以上觀點都彷彿假設香港沒有其他法例處理有關廣告誤導消費者的訴訟,又或者消委會無權插手醫生廣告與服務反實這類大眾問題。

  所有廣告都是針業信息費用而起的,既然消費者對於出售者的產品或服務缺乏完善的資訊,廣告當然可以被用來減低消費者的信息費用或用來欺騙消費者,但世上從來沒有理由或真實數據斷言禁止賣廣告是一種更有效的方法保障消費者利益。不管資訊是真是假,廣告必然地加劇醫生與醫生間的競爭。這些所謂「被氾濫」的廣告資訊畢竟增加了消費者的選擇,迫使每位醫生作出反應大挽留自己的「顧客」,而這些「反應」固然包括減價。即是說醫生的收入必然會受到新競爭的威脅。

  社會論壇都時不時談及超市或油公司是否有聯手托市的嫌疑。「聯手托市」是指它們暗地裏互相合作,停止競爭。出售者需要互相競爭,純粹因為消費者手上有多項選擇。在超市或油公司的情況消費者的選擇不多,出售者聯手壟斷市場的嫌疑亦相繼大了。但消費者的選擇亦會因信息費用的存在而減少,從而提高出售者加價托市的空間。

醫生不希望 病人懂選擇

  我們或許可以嘗試假設醫委會嚴禁醫生賣廣告的理由是為了增加消費者的信息費用,減低醫生之間的競爭。這項假設解釋到為何醫生會集體反對領匯重組街市商場,把屋邨醫生亦置同一座診所大樓,因為這個決定給予不同醫生的病人多一點機會互相交流,降低病人的信息費用。

  我們亦有理解為何藥劑師不太受醫生歡迎,因為藥劑師的職責是令病人清楚明白醫生、開藥的處方,間接降低病人的信息費用。

2008年1月21日星期一

豬肉不同股市 價升不會增需求

  上周活豬競投價彷彿跟股市般,大起大跌。一日內,由上水屠房2,400元1擔,回落到荃灣屠房1,600元1擔都有。政府亦公開表示關注是否有活豬買手刻意抬價。但政府並沒有清楚說明,在這種所謂「抬價」或「托市」的行為下,受害者是誰。究竟是廣大市民,抑或是街市肉檔。

  首先,讓我再次大喊經濟分析裏一項最簡單的道理。任何成本的上升,它本身絕不可能直接引致產品價格上升,在某一刻當我們打算將一件物品出售時,我們之前的花費和支出都已經變為歷史。物品的訂價只可以向前看,視乎當時的需求,當時我們面對的競爭及物品是否可以被收回等,到市場更好景再出售。

  同樣道理,一個中間人曾經付出過的購入價,絕無可能會直接決定他可以從買家手上收回來的出售價。如果世上真有其事,股市便只會不斷上升絕無下滑的可能。每位投資者購入股票後,之前的作價便一筆勾消。股價升跌純粹由之後市場而定。況且,市場永遠是買家願意付出之價。出售者之前作出過的開支又怎能影響你願意付出之價呢。

  當然,大部分股市投資者的策略,往往是跟從大市走勢。今日的入購價比昨天的價高,很多人都有可能跟着預期明天的出售價會更高。在這些情況下,市場的變動帶來新信息,因此,投資者必然會參考以往的價格走勢,期望能抽取箇中原因作未來投資用。

  但這類投資策略同時給予大戶「造市」的機會,影響價格來發放一些錯誤信息,從中獲利。

買手托價造市 說不成理

  在亞洲金融風暴期間,Soros便依靠不停拋售。恒生指數期貨製造錯誤信息,試圖令到現貨股票市場的投資者感到恐慌。

  市民買豬肉是為了當天食用。就算大家預期肉價日內會持續上升,都難以令到市民大量入貨。亦即是說,豬肉跟股票有別,價格不能出現提升需求這種效應。

  股市上升全市皆股不稀奇。豬價上升,又怎可能全民皆豬。
 
 上周豬肉零售價都上升了不少,但我們並沒有收到任何有關肉檔和超市豬肉售量的消息。在豬肉供應沒有大變動的情況下,若市民因為價升而減低購買量,那就等如向零售商貿然加價作出的懲罰。活豬買手托價造市,便說不成理。在沒有足夠的需求支持下價是托不起的事實亦是如此。瘦肉零售價基本上在兩日內從44元1斤顯注地回落至34元1斤。

2008年1月14日星期一

資源有限 言論自由不能無限

  「民間電台」非法廣播事件,普遍地市民都視它為法治與人權之間的衝突。而政治家為了私利, 冀求下屆立法會選舉獲得席位,往往盡量出招把爭拗誇大升級,藉此推銷個人在政治舞台上的重要性。

  結果,有人大叫「公民抗命」,而劉慧卿當晚更揚言「官迫民反」。這些都是我們可以預期會出現的劇本台詞。但有時廣告會弄巧反拙,放出負面信息。

人權也屬私有產權 有限制

  明顯地那幾位「立法」會議員已經公開表態,以「非法」代替「立法」,認為「公民抗命」這種制度安排比立法會更為有效反映民意。他們只不過以立法會議員的身份,公開承認立法會無能。

  對於人權的法律研究,我是百分百的外行人,但我明白到,在行使人權的時候,這種行為往往牽涉資源上的使用。從張五常教授的寫作中,大家可以明白到這是關於私有產權的問題。而「民間電台」事件發展,便是從基本法的言論自由演變到要求政府開放大氣電波使用權的問題上。彷彿獨立電台廣播成為言論自由的唯一渠道。政府拒絕批出FM102.8頻道播放權立時間變成打擊人權的行為。

  大家必須了解清楚所有權利都是受到限制的,即是說,所有權利的界定都要清楚地列明它的上限。基本法給予我們言論自由的權利,但在考試中,考生只可以把他們的言論寫在答題紙上,從來沒有公開發言的權利,在考試中公開發言是等同搶走其他考生享受寧靜環境的權利。我用港幣5元買來的一個橙,我只有把它連皮帶核吞下的權利。但若要把它拋出窗外,我起馬要付多1,500元的罰款,才可以換來這項權利。

禁播等同打壓言論自由?

  在社會中,每個人獲得的權利必定是有限,否則其他人便會喪失他們的權利。試想如你買了一把手槍而有權到處發射,又或者你駕駛的汽車可以隨時跑上行人路。那麼,其他人怎麼辦?

  就算「民間電台」能夠合法廣播捍衞言論自由,但若多人同時希望行使這個基本人權卻有可能因為互相爭「咪」而大打出手,莫非這班人士正在互相打壓對方的言論自由嗎?
行使人權和資源的使用權往往是扯上一起的。況且,為何「民間電台」堅持要使用一個新頻道來作只有幾小時的廣播?負責人何不與其他電台甚至電視台以高清的手法來表達民意?若遭拒絕,他們大可上街遊行抗議電台或電視台打壓民主,叫市民一起關掉收音機和電視機。

2008年1月7日星期一

西隧加價 借民怨迫政府做事

  多年前,當西隧開始通車時,其隧道費早已比其他兩條隧道的收費高。當然,在收費上我們不應把西隧與東隧放在一起作比較。

  東西區實在相隔頗遠。既然它們提供的服務截然不同,我們亦毋須比較它們的收費。紅隧與西隧的位置較接近。因此,它們在收費策略上的分歧,值得分析。

  由從商的角度看,紅隧和兩隧是針對兩批不同的使用者。粗略地說,西隧的作用,是專門服侍時間代價較高的使用者。即是說,西隧的出現,給予乘客多一項選擇,以金錢來換取節省塞車時間。

  金錢是代價,時間亦是代價。隧道使用者需要付出的,是金錢和時間代價的總和。乘客選擇使用紅隧或西隧時,便需考慮付上不同組合的代價。

  西隧的收費比紅隧高,目的是刻意地為了減少車輛數目。免其使用者受塞車之苦,事情跟多年前的報紙減價戰類同。

原意兩隧分流 金錢換時間

  當時,有些報紙為了增加流通量把價錢降至1元。但另外一小部分專攻財經新聞的報紙則坐視旁觀,懶得加入戰場。理由很簡單。閱讀需要花上時間。財經報紙的目標讀者是商界人士。這班仁兄讀報並非為了娛樂。吸取最新財經消息是他們工作的一部分。他們的時間比一般家庭主婦,公公婆婆寶貴得多。肯定地,這班商界讀者的時間代價遠遠超過報紙本身的價格。因此,就算報紙免費派送,亦不會明顯地減低他們需要付出的總代價對刺激需求量的效用將會是微乎其微。

同樣地西隧的目標使用者都是時間較寶貴的人士。但事與願違。雖然西隧往往暢通無阻,但灣仔與上環之間的塞車情況大大減低西隧的吸引力。結果令到西隧過分地暢通。只要市區的交通網絡規劃未能配合西隧,它的目標使用者將會繼續選擇使用紅隧,所以今次西隧加價,有可能是西隧與政府枱底談判失敗後作的威脅。利用市民的怨聲載道來迫使政府做一點事。

選擇性加價 減「趕客」後果

  但為了引發民忿而令自己虧損亦非行商之道。所以,我們可以推斷西隧會作出選擇性加價,盡量減低「趕客」的後果。

  第一,行走固定路綫的交通公具收費會加。如果巴士公司和小巴因為隧道費問題而取消路綫,它們付上的代價會很高。

  第二,私家車和的士收費會加。這些乘客必然是時間寶貴的人士願意付出金錢來換取時間。

  第三,貨車收費不加。因為他們沒有固定路綫和樂意花時間來節省金錢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