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7日星期二

國泰裁決 為何津貼不屬薪金?

高等法院就國泰航空及空中服務員之間對假期工資的爭拗裁定空中服務員的飛行津貼、地勤津貼、免稅品銷售佣金及外站津貼,均不應計算入薪金之中。法官判案的理由,在經濟學家的耳中,有時會變得莫名其妙。

例如在此案法官指出,根據《僱傭條例》裡薪配的定義,薪金應該要以日計算。而飛行津貼和地勤津貼則需要到服務當值時以當值工時計算,再每月發放。法官認為即使在數學理論上可以計算出服務員平均在一個月內每日所得取的津貼,但因為這些每日平均津貼隨時可變,因此很難作出準確計算,所以不可以被視為日薪計入假期薪內。

領隊出團收小費 也隨時可變

但同時法官又引用永安領隊被裁定勝訴一案,指前提是領隊小費是以每人每日的形式訂立出來。法官強調永安領隊小費顯而易見是逐日累積,與國泰案情有異,故永安案例對此案無約束力。

可是,領隊小費莫非亦需要到領隊當值(即出團)時才能獲取嗎?而且,出團人數亦不會團團一樣。領隊在出團時每日收取的小費須因應團友人數而定。所以每日小費亦「隨時可變」,把領隊小費納入薪配計算從哪一方面會比國泰空中服務員的情況為容易呢?

雖然法官與經濟學家會出現雞同鴨講的一刻,但就國泰的裁判,雙方卻有一致的看法。

按時段預計貢獻量 出價請人

任何一本中六經濟科書本都會寫下高斯及張五常對公司本質研究,向你解釋公司老闆與員工以一段時間計工資的原因,在於雙方難以預先就哪一段時間內界定清楚每一項員工需要替老闆作出的貢獻,僱主只能粗略地估計員工就每個職位對公司大約作出的貢獻來出價請人。若僱主能夠預期到在某一段時間內,員工能帶出更多貢獻,那麼在競爭下他必須增加該員工的薪酬方可把他們挽留。

領隊替旅行社作出的貢獻,當然是照顧團友,貢獻的多少於是與團友人數掛鈎。領隊小費收入按團友人數計算便是一種自動機制,量度員工貢獻來訂立該段時間內員工應得的收入。更重要的是,僱主交出時間工資來換取一些有限度的權利來指揮員工。

公司運作便取決於上級的決定,這亦是公司選擇以時間算工資的原因。由上管下,便是指揮的意思。若國泰發放其他津貼和佣金的目的,並不是藉此來交換對服務員的操控或管理權,這筆錢便算不上是時間工資的一部分。

2009年11月10日星期二

巨額虛擬廣告 博高價售樓

因為消費者對產品的認識往往受到信息費用的阻限,賣方於是存有意慾依靠廣告來傳遞一些有關資訊給予潛在買家,藉此方便交易。但既然賣方知道買家缺乏完整信息,因此利用廣告來欺騙對方亦在所難免。

廣告有真有假。假廣告有效,因為買方相信廣告的內容。但叫消費者相信廣告,大部分廣告務必需要真實。若所有廣告都是虛構,買家當然不會上當。假廣告會出現,但絕不可能所有廣告通通是假。

本港樓盤廣告 通通虛擬促銷
有關樓盤出售的電視廣告,最有趣的地方在於它們通通都是虛擬畫面,非常假。明明是推售本港境內物業,但廣告要不是讓你置身歐洲古堡,便是展出一個你從未見過的香港。

上周廣播事務管理局首次就樓盤廣告失實,批評本港電視台沒有履行責任核實廣告內容是否屬實,嚴重誤導觀眾。

該廣告利用電腦技術,把周邊畫成綠樹環抱的灣畔,而事實上海景將會變成樓景。廣管局並沒有譴責提供虛幻廣告的發展商,只是根據《電視通用業務守則廣告標準》規定,點名批評4家持牌電視台。

核實責任 落在電視台身上
這是政府在監管事項上減低自己運作成本的一種做法,把核實廣告內容的責任落在電視台身上,政府便只須監管電視台是否受到投訴,其他一概不理,輕鬆得多。

另一方面,廣告商則以觀眾的觀感和接受程度作理由,反對法例打壓創意,「如果限得太死就唔使廣告,貼張通告街招就得」。經濟分析還未有「觀感」這個概念。但它能指出廣告片中的畫面可以跟廣告內容沒有直接關係。

早在30、40年前,經濟學已經把廣告納入市場競爭來分析。但因為絕大部分學者一向沒有跟現實世界接觸過,故只懂將公司會計圖表裏屬於廣告開支的數據拿出來。結果分析一敗塗地。這班學者還以為公司贊助慈善活動只是為做善事跟推廣公司品牌無關。又以為在旺市開舖的開支純粹是店舖的運作成本,跟廣告無關。

富人炫耀消費 自賣廣告


富有人家穿金戴銀被學者討論為甚麼「收入效應」問題,但我們今天可把這類炫耀消費理解為替自己賣廣告的行為,展示自己在市場上的成就。這個理解可以解釋到為何一些眾所周知的商界強人在衣着上相對地會較樸素,因為他們已經達到再毋須替自己賣廣告的境界。

發展商花巨費製作一些近乎科幻性質的廣告片段,可以被理解為反映發展商預期出售樓盤收入的一項下注。廣告片本身的畫像並不重要,但要令觀眾感到這是十分昂貴的製作,方可配得上樓盤預期中的售價。

2009年11月3日星期二

置業納社會福利 政客妄想

近期本港豪宅價格急升,在缺乏充分證據和理論支持下,政界突然跑出,站在舞台上大喊擔心豪宅價格會拖高中小型單位物業價格。故此,議員紛紛要求政府遏抑樓價,讓夾心階層享有置業的機會。奇怪地,沒有一位議員談及現時夾心階層的居住環境條件,或租金水平跟中位收入的比例這類問題。

居屋原意 改善居住條件

假若居住條件尚且過得去,租金亦屬合理水平的話,那麼置業為何會被這班滿腔熱忱的議員視作一項迫切問題呢?在房委會舉辦的集思會中,贊成復建居屋的一方不自覺地已經把置業當作為社會福利的一項有關元素,彷彿方便市民「上樓」是成立政府的原因之一。

把置業納入社會福利的範圍是全球首創思潮,是本地議員和各政黨的妄想。

政府推出居屋的原意是改善市民的居住條件,不是幫助市民「上樓」,把居屋出售是為着減輕政府建造居屋上的財政負擔而已。曾俊華曾經說過,若地產市場出現不公平,政府將會果斷主動介入市場。但巧妙地,他避開解釋甚麼為之「不公平」。就市場的競爭準則而言,立例收緊樓宇按揭成數完全沒有改變價高者得這個事實。

據房署提供的資料,現時有8.2萬個家庭不符合申請公屋資格,但又負擔不起200萬元以下的私樓。

基於以上數據,李華明便認為購買居屋是這些家庭的「唯一出路」。

這個結論是基於多項假設,包括(一)租屋住是一條死路,(二)這些家庭永遠停留在低下階層,子女成長後絕無出人頭地的機會,(三)不論樓價(或租金)有幾不合理,這些家庭仍然會被迫留港居住和工作。這明顯是對現時低收入家庭的歧視。

勾地用途設限 打擊意慾

另外一個爭議中的課題是關於增建居屋對私樓價格的影響,在這個問題上,我未有資格下定論。

但地產界卻相信復建居屋將會對私人樓價不利,因此,地產商不時發放甚麼調查報告,指近日樓價已出現回落迹象,促請政府切勿出招遏抑樓市發展。

而發展商更打蛇隨棍上,既然有人認為豪宅價格過高,那麼只要政府降低勾地價,發展商便會投得更多地皮,增加豪宅供應,豪宅價格便自動下調,政府才沒有這麼笨!

民建聯則提議政府在推出土地時,可考慮加入條款,限制土地用途,只可興建中小型單位,目標買家是中下層家庭。若地產商覺得推出這些單位會影響他們手頭上的物業價格,他們當然沒興趣勾出這些地皮,民建聯提議的供應自然缺乏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