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blogger.com,1999:blog-59670620192489471042024-03-13T23:31:00.399+08:00Joe Chan經濟解釋逢周二刊於香港經濟日報Joe Chan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7541754707269883675noreply@blogger.comBlogger177125tag:blogger.com,1999:blog-5967062019248947104.post-83368504498596295322011-06-21T22:20:00.000+08:002011-06-21T22:22:20.457+08:00補習無助成績 「天王」全靠宣傳現代教育補習社宣布掛牌上市,這個決定必然有利現存股東。可能這是比銀行借貸成本還要低的擴充方法,又或者現存股東希望利用新股東注入的資金,來減少自己的投資和預期損失。<br /><br />我們暫時無從引證,但如果我們從一個可能存有偏見的角度看,認為補習社的興旺是反映日校教育制度的失敗,那麼現代教育的股價將會成為投資者對正規教育制度的不信任票。但如果補習社真的是針對日校制度的不足而跑出來的話,現代教育自己又怎麼會同時間營運正規日校呢?<br /><br />日夜校齊辦代表着多樣化經營,提供不同服務。再者,在我這個內行人的眼中,補習社的興起並沒有改善普遍學生的分析及語文能力。在大學裏任職的導師亦持相同意見,這樣看,近八成中學生光顧補習社又獲得甚麼服務?<br /><br /><strong>日校低分學生 成補習社商機</strong><br />學生接收的服務當然視乎老師的個人決定,所以,最終問題離不開日校老師與補習社老師各自面對的不同情況。由開學那一天起,日校老師所面對的學生不單止數目固定,而且還缺乏流動性,因為學生轉校是非常罕見的現象。日校學生亦很少機會有權要求校方更換老師。在這情況下,老師與學生在配對上產生問題便在所難免。老師有兩項選擇:(一)維持整體學生學術水平,花較多時間於一些水準較低的學生身上,(二)爭取公開考試A級成績數目,把潛在優異生作為設計教材筆記和講學模式的對象,放棄在班內水準較低的同學,亦即是出賣後者的利益。<br /><br />只要資助學校不能合法地把爭取最高金錢利益作為其經營目的,自然地這些學校會改去爭取非金錢利益。依賴學生的A級成績來作品牌效應便是常見的後果。大部分被漠視,被放棄的學生便成為補習社的商機。補習社的成功在於它不搞精英,盡管很多補習社都慣常地在廣告中標榜奪A目的,但對象是針對一般大眾學生,帶給他們一點不離不棄的感覺。所以,筆記內容必須顯淺,一望即明,減低學生爭取成功感的交易費用。<br /><br /><strong>筆記特別顯淺 增學生成功感</strong><br />但膚淺的教材難以應付公開試的要求,補習社老師於是面對另一問題:怎樣說服學生筆記內容經已足夠?老師自己的財富便成為一項有關的保證,又如「座駕法拉利」,「自住凱旋門」及「多次貼中考試題目」等演變為「天王」的徽號,成功人士的代表,大大增加筆記的權威性。簡單來說,「補習天王」必須依靠信息費用的存在才能出現。Joe Chan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7541754707269883675noreply@blogger.com8tag:blogger.com,1999:blog-5967062019248947104.post-14579025318927468892011-06-07T15:44:00.000+08:002011-06-07T15:45:16.085+08:00以教材吸引選書 合法「賄賂」?上周閱讀有關學校教科書分拆定價的報道時,方才發覺出版商在今天香港教育界已經搖身一變,成為幕後教科書「老大」。<br /><br />它們提供的教材包括教師用課程、備課手冊、作業及答題、答題紙、試題庫、評估課業指引、專題研究、教學進度表、教學用途、資源庫,以及網站支援。<br /><br />在以上範圍外,老師對於知識傳遞這方面還作出甚麼個人的貢獻呢?<br /><br /><strong>拒透露教材價錢 為甚麼?</strong><br />這些所謂補充教材都是針對老師的需要而出現,亦即是替老師擔當部分教書責任,以非金錢回報作類似「賄賂」的行為。在現今的法律下,這令人懷疑是合法的賄賂,藉此吸引校方選書。<br /><br />在新學年適用書目表中,共有20套課本分拆定價,分拆後的輔助教材有明顯的價錢,這代表着在分拆前,出版商「免費」提供給老師的教材明顯地存在市場價值,當然可以被視為送禮的一種。<br /><br />出版商拒絕分拆是盡量隱瞞「免費」教材的商業價值。教育局局長孫明揚發出最後通牒,以政府招標出版課本來威脅出版商分拆課本和教材,以制止這類可能屬「變相賄賂」的經營手法,改變出版商之間競爭的遊戲規則。<br /><br /><strong>以經濟手法 解決法律問題</strong><br />由於這牽涉的人太多,以法律途徑來解決問題的交易費用太高,因此,便由教育局以行政方法來處理會較「經濟化」,學校當然不願被指為受賄的一方,所以它會盡量貶低那些「免費」教材的價值。<br /><br />有記者報道,受訪「校長坦言不少輔助教材根本用不着,但書商隨教材送到學校,最終只有接受。」而孫明揚亦似乎非常積極地保護校方免受事件牽連,強調「老師傾向使用自製教材,甚少使用書商餽贈的教材。」分拆定價本身未必能阻止書商推銷手段。<br /><br /><strong>課程愈複雜 老師愈依賴教材</strong><br />有出版社向學校推出優惠,只要校方選用其課本,網站支援的年費便可由正價2萬元減至1,200元,費用大減94%。象徵式收費與「餽贈」在程度上分別不大。只要老師對「免費」教材需求愈大,書商從中獲取的溢利便愈高,而分拆便愈難發生。老師對教材的需求跟科目的複雜程度成正比。科目的複雜程度當然跟高低班而定。因此,我們可以作出以下的推斷︰<br /><br />低班課本跟教材分拆會較易發生,而高班課本分拆則較難。事實完成符合這個推論。有16%小學課本與教材分拆定價,而中學課本則不足3%,後者可再分為初中和高中。初中850多本書中,有39本已分拆,但新高中課程的830多本書當中,只有3本分拆。Joe Chan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7541754707269883675noreply@blogger.com2tag:blogger.com,1999:blog-5967062019248947104.post-6312350087679223792011-05-31T10:09:00.000+08:002011-06-02T10:10:34.516+08:00生仔納重稅 趕絕中介堵闖關有報道指,內地孕婦來港闖公立醫院急症室入院產子的人數,今年首季較去年同期大升五成。<br /><br />在facebook裏,有網民把直闖急症室與買私煙掛鈎。原因是中介公司預約私家醫院床位的費用,最近為15萬,但安排進入公立醫院急症室則只需7萬。我沒有私家醫院內地孕婦分娩數據,但從醫管局提供的公立醫院內地孕婦分娩個案數字看,經急症室產子佔總數的比例頗為穩定:<br /><span style="font-weight:bold;"><br />價格上升 需求減少</span><br /><br />2009年7.1%,2010年7.4%,而2011年首季為7.3%,雖然經急症室產子的內地孕婦數目較去年同期升五成,經正常渠道進入公立醫院產子的孕婦數目亦升近五成。因此暫時看不到有迹象多了人改用急症室來港產子。<br /><br />讓我們返回網民的辯論。A君提議抽「生仔稅」來減低內地孕婦來港的意慾。但B君則認為加稅的阻嚇性有限,就算稅款加到100萬也是「小兒科」。亦即是說,B君認為李華明建議醫管局增加經急症室入院分娩的罰款到9萬元的做法,缺乏阻嚇性,無補於事。還是修改基本法,限制內地孕婦來港拒絕簽發具法律效用的出世紙為上策。<br /><br />A與B之間的爭論原本是集中於所謂「價格彈性」的問題上。立論是價格上升對於減低需求量的有效性問題。其實,有關消費者為爭取某項物品而願意付出多少代價的問題,屬於心理分析遠遠多過經濟分析。但當話題把「生仔稅」以「煙草稅」的形式來處理時,爭論便開始一塌糊塗。<br /><br /><span style="font-weight:bold;">稅收津貼本地孕婦 兩全其美</span><br /><br />B君以私煙為代替品來指出煙草稅減低市民吸煙意慾的效用不大。這是正確分析。但把結論進到「生仔稅」上,則是莫名奇妙。在煙草稅的法例下,食私煙是逃稅的行為。但在A君建議的「生仔稅」下,只要媽媽替嬰兒申請出世紙,這個稅便難以避開「生仔稅」即是出世紙的額外價錢。直闖急症室產子絕對不是食私煙的行為。況且「生仔稅」會蠶食中介公司的收入。<br /><br />港府可以把中介公司收取的費用,以稅項形式佔為己有。中介公司退出市場,臨近分娩的內地孕婦便較難靠自己本事避開入境處人員耳目過關,直闖急症室的數字應該會下降。<br /><br />至於「生仔稅」對內地及孕婦是否「小兒科」,根本不是問題所在。若「生仔稅」不能阻擋內地孕婦來港的話,港府可以利用稅款安排本地孕婦到外國例如美加的高檔醫院進行分娩,津貼丈夫同行讓夫婦二人再享蜜月。只要本地孕婦的利益受到保障,「生仔稅」是否具阻嚇性與問題無關。Joe Chan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7541754707269883675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5967062019248947104.post-5336664872858313182011-05-24T10:10:00.000+08:002011-06-02T10:11:28.443+08:00李嘉誠為何「唔識買」六合彩?上周「億元世紀六合彩」熱潮席捲全城,市民源源不絕蜂擁步入投注站,力求「刀仔鋸大樹」一碰運氣。當眾人紛紛希望一夜發達之際,李嘉誠卻回應說:「我一向無買六合彩,亦唔識買!如果買中咗,都會與大家分享。」<br /><br />報章為李生的回應作出不少似是而非、莫名其妙的「結論」,認為李生不會跟一般小市民那樣,存僥倖之心博發達,又說1億港元在他眼中不算大數目。報章對李生的心理狀況彷彿瞭如指掌。<br /><span style="font-weight:bold;"><br />六合彩「賭運」 自願收入再分配</span><br /><br />像六合彩這類賭博是一種自願性的收入再分配機制,參與者互相達成共識,各人拿一小筆金錢,讓當中某些人享用。這就是所謂「賭運」的意思。<br /><br />只要任何一位參與者怎樣落注也無法影響六合彩結果的話,一般小市民的中獎機會便不會因為其他人參與而受到威脅,但主辦機構的收入就會因投注量不足而受威脅。<br /><br />獎金累積變宣傳 減馬會成本<br /><br />因此,六合彩的設計確保在投注額下降的情況下,每位投注者中獎機會雖然不受影響,但有人中獎的機會則相繼下降,容許獎金累積到下一次六合彩,用以刺激下次的投注額。這是馬會保障自己收入的安排,今次少人中獎便成為推動下次六合彩參與的最有效廣告,大大減低馬會須負擔的交易費用。<br /><br />每位參與者在這個再分配的遊戲裏,都沒有向社會製造任何服務來換取財富收入。<br /><br />報章所指的小市民與李嘉誠的分別,在於後者並非依靠收入再分配來積聚自己的財富。把其他人的財富據為己有並非商人的手法。地產發展商跟所有生產出售者一樣,依靠提供物品來交換對方的收入,但這不代表生意不存在風險。<br /><span style="font-weight:bold;"><br />輸贏無定律 博彩不同營商</span><br /><br />對於消費者需求的預期,在生產進行期間永遠不會百分百肯定。可是,這類風險跟買六合彩不能以同一手法處理。<br /><br />互相競爭的生產商,對消費者的喜好和消費意慾上的分析和結論會出現分歧。最後賺錢才是代表理解正確的唯一有力證據。就連虧損也是一項具價值的信息。它叫你下次須改變策略,改變以前你一向對消費者的理解。不管賺錢抑或虧損,生產商都必然上了一課,有助他們下次的生產和投資。<br /><br />商人目光長綫。李生「唔識買」六合彩,因為每次的結果無法被運用改善下次投注的回報。<br /><br />有機構警告,當市民「慢慢覺得六合彩滿足唔到,就會去賭馬、賭波,有危機變成病態賭徒」。原因是賭波並非賭運,而是賭眼光,賭分析,每次賽果,都可以被下注者視為改善下次投注策略的理由。Joe Chan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7541754707269883675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5967062019248947104.post-92205020752305285882011-05-17T21:12:00.001+08:002011-05-17T21:12:49.670+08:00酒吧滋擾 市場解決最有效祥達發展將於美孚新邨第8期旁空地興建一幢20層高的住宅,但居民認為這會造成屏風效應的滋擾,故此發起500人「瞓街」的示威行動,阻止工程展開,但發展商隨即入稟高院,指控示威者滋擾,令它受到金錢損失。<br /><br /><strong>保自身利益 必互相指摘</strong><br />當然,我們最後須依賴法官的裁判來決定究竟哪一方才是滋擾者。但一般來說,著名的「高斯定律」帶給我們一個客觀的角度看世界,凡是雙方就資源使用的問題上發生衝突,互相競爭時,每方必然指摘對方入侵及滋擾。這純粹是保護自己個人利益的基本行為。<br /><br /><strong>限酒吧發牌 紓中環噪音</strong><br />同樣地,有中環居民被林立蘭桂坊和蘇豪區的酒吧噪音滋擾,希望政府立法限制酒吧的營業時間,酒吧老闆必然認為這樣做是滋擾他們的生意。解決這類問題可以依靠政府立法干預,例如限制在住宅區批出酒牌,從而限制酒吧數目。又可以立法規限營業時間,又或者向老闆收取額外營業稅,從凌晨12點後每小時算。也有議員提議政府設立投訴機制,負責安排調解,由居民與酒吧老闆互相「講數」來處理他們的利益衝突問題。<br /><br />這些所謂滋擾被舊派經濟學稱為「界外效應」,指某決策者只關心自己個人利益的行為,同一時間他對外人產生損害,但他不管,不用負責任。<br /><br />說到責任的問題,分析便更加模糊。把地舖租給酒吧老闆的業主,又是否不顧及其他樓上居民的利益而須為噪音問題付上一點責任?酒吧老闆成功地從業主手上租來地舖皆因其他競爭者出不起價錢。亦即是說,其他零售行業的預期收入敵不過酒吧收入。原因又何在?因為街坊居民在區內的消費力不及外來的酒客。所以,街坊居民又是否須付上責任呢?<br /><br />這裏讓我幻想一個假設︰這些酒客統統是非本地遊客。在這個情況下,發展商有可能看準遊客的需求,把酒吧區內舊住宅改建為酒店,方便遊客酒後返回住所。這樣,噪音的繼續存在便不會構成任何滋擾。<br /><br />但細想一下,事情發展還有一處地方需要我們考慮。發展商若出高價收購舊樓改建,業主選擇繼續把物業保留下來收租而所須付上的代價便因而上升。最後,租客若不是要捱貴租,便會被迫搬遷。兩者都可被視作為對租客產生的滋擾。但因為市場規則一清二楚,價高者得,價低者失,被滋擾的受害者只好無話可說,沒有滋擾的世界並不是我們活在的世界。Joe Chan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7541754707269883675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5967062019248947104.post-27483729294922330392011-05-10T17:50:00.000+08:002011-05-10T17:51:01.805+08:00醫護荒活豬貴 經濟學上有共通香港現時產科醫護人員不足的問題正好與內地供港活豬的壟斷分析,有非常相似的地方。一如以往政府不斷發出假訊來隱蔽事情真相。<br /><br />內地孕婦來港產子,目的是換取兒女的香港出世紙和身份證,如果港府拒絕簽發具有法律效力的出世紙,內地家庭對香港醫院產科的需求自然退減,根本毋須使用「預約產前檢查及分娩服務證明書」這類許可證,來約束來港產子的內地孕婦數目。因此港府的出世紙政策,有利推動本地醫院產科變為出口工業。<br /><br /><strong>代理壟斷活豬供應 增收入</strong><br />無奈醫務人手的供應受到壟斷規管,無法擴展。對任何工業來說,需求上升永遠是一項好消息,因為需求帶動供應。但本地產科則例外。大多數私家醫院今年12月份的分娩名額已經爆滿,即使本地孕婦也無法預約。問題在於醫護人員入口嚴重受阻,與入口活豬供應情況類同。<br /><br />中國內地的新鮮食品市場管制非常寬鬆,原因是交收及運輸點實在太多,管也管不來。但中國對食物的進出口管制則嚴格得多,因為運輸港口比較少,所以亦較容易管。況且,管制替官員帶來貪污的良好機會。只要出入口食品的價錢比較高,貪污的利錢亦較大。<br /><br />世上很多管制都可以從私利這個假設解釋得出,中國供港活豬由3間代理商負責。它們必須約束來港活豬供應,操控本地豬肉價格才可賺取「壟斷」收入。<br /><br />打破壟斷,開放市場,增加供應,可以降低豬肉價格。保障入口活豬衞生潔淨,亦當然是維持壟斷的最佳藉口。同樣地,只要當局容許醫院輸入「外援」,增加婦產科護士人手供應,公立醫院護士流失的問題便可得到一點紓緩。<br /><br />香港號稱國際都市,日常運作必然依靠大量外援支持。從女傭到足球比賽,以至金融及銀行業,哪裏沒有外援幫手?<br /><br /><strong>醫護工會「排外」 香港難免老化</strong><br />醫管局不停地重複它將會在甚麼年度增聘幾多百或千名護士,但它從來沒有公開這些護士從何處聘來。醫管局又聲稱會考慮增加一個培訓本地新人項目,即是排除入口外援這個選擇,幕後壟斷操控者當然是各大本地醫務人員工會。<br /><br />政府可以增聘醫生和護士,但它在現有的規管下無法主動增加醫生和護士供應。政府希望依靠發出世紙鼓勵內地孕婦來港產子,從而增加未來居港年輕人數目。但可惜不獲醫生和護士工會提高人手供應的配合,寧願限制分娩定單數目,也不欲外援來分一杯羹。Joe Chan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7541754707269883675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5967062019248947104.post-2520039850359900062011-05-03T19:04:00.000+08:002011-05-04T19:05:06.851+08:00查核機制 如何減孌童癖再犯?據懲教署發表資料顯示,2010年的性罪犯人數較對上一年增加14%,而性罪犯獲釋後再犯性罪行的比率為10.5%,性罪行的增長和再犯比率的嚴重性似乎有增加警隊監管費用的趨勢。<br /><br /><strong>減就業機會 遏再犯比率</strong><br />於今年下半年落實的「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將會以約束性罪犯獲釋後的就業機會,來遏止再犯比率。到時,全港兒童機構在招聘過程中,有權在求職者自願下,向警方查證求職者曾否干犯性罪行。亦即是說,帶有性罪犯紀錄的仁兄不獲兒童機構受聘將會是合法的歧視。<br /><br />但全港家長則未有權利使用這個機制。有報章指,政府擔心家長在招聘上門補習老帥時,一旦得悉釋囚確有性罪犯行紀錄,可能四處公開,故此政府需要更多時間研究其他法例禁止家長公開求職者的性罪行紀錄。<br /><br /><strong>有案底自不應徵 有過濾作用</strong><br />這是個謬誤,其解釋是基於一個極靠不住的假設:在新機制下,2010年的性罪行釋囚仍然會勇於上門求職。但查核機制的作用是隔濾,產生一個「分隔均衡」(Separating equilibrium)的結果。明知將會被合法歧視,性罪行釋囚不會費時失事應徵。上門求職的仁兄必定沒有性罪行紀錄,根本毋須擔心家長「四圍唱」。政府不授權家長查核紀錄是另有原因的。<br /><br />兒童機構老師與上門補習老師這兩份職業是替代選擇。而某程度上,新機制產生了一項替代效應,驅使有性罪行案底的教職員改去當上門補習老師,讓孌童癖有機會接近子女,家長當然憂慮。但上門補習老師被家長在場監察,而任職兒童機構老師則不會全時間被校長監管。子女在家中受到家長親身保護,但子女在上學時則沒有這項優待。固此,立法阻止性罪行釋囚進入校園的需求比較大。<br /><br />有家長會代表認為「家長才是最有需要使用查核機制的一群」。這個結論不合邏輯。家長渴求有權使用新機制,純粹為了節省自己須花上的監管費用而已,阻止性罪行釋囚進入兒童機構任職同時,亦產生代價,求職選擇或機會被減少,收入亦有可能隨之下降。正當行業帶來的收入水平,是反映犯法被收監須付上的代價。從需求定律的角度出發,這個收入水平亦是制止犯法的有效因素。<br /><br /><strong>家長自行監察 難免付出代價</strong><br />《私隱條例》能夠保障釋囚改邪歸正,尋找正行職位的機會。有正當收入,有朋友、有家庭,為犯法而付出的代價上升。政府希望減少孌童癖接觸兒童的機會,但亦需要避免打壓他們的收入,從而不至於增加非性罪行的犯法數字。叫家長自己承擔監察費用是這個取捨的後果。Joe Chan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7541754707269883675noreply@blogger.com1tag:blogger.com,1999:blog-5967062019248947104.post-16321504603902234762011-04-26T20:26:00.001+08:002011-04-26T20:26:54.627+08:00定期賣地遏樓價 癡人說夢?報章對於「成本決定價格」這個誤解的偏愛和信仰,似乎已經到達末期癌症的階段,「無藥醫」。<br /><br />讀到有關港府考慮實施定期土地拍賣的所謂分析,可以這樣概括下來。只要港府按季度公布賣地計劃,這便相等於增加土地供應,直接增加土地使用。亦即是說,發展商能夠以較低價錢購入較多土地,土地價格下降,發展商成本減低,住宅單位出售價格便有下調的空間,有助樓市降溫。<br /><br /><strong>「地價決定樓價」 倒果為因 </strong><br />生產成本決定產品價格是馬克斯的主要論點。馬克斯主義的追從者大概認為今天的地價決定將來的住宅單位價格。這種看法帶有一個重要含義︰如果我可以免費地,不用花半點成本地獲取一両金,我便會以低價錢轉讓這両金給別人。你認為合理嗎?<br /><br />市場運作剛好以相反的因果關係進行。發展商預期將來會有更多人希望當業主,對住宅單位作為產業的需求增加,故此才願意在今天出高價競投土地,售價永遠是買家願意付出之價。難道生產商的成本是影響買家出價意慾的重要因素?而所謂房屋短缺究竟是指住宅單位不足應付市民的居住需求,抑或他們的置業投資需求?<br /><br />報章把土地拍賣視作實際土地使用亦是造夢。就算港府把她所有的土地儲備一次過在下季推售,發展商也不會購入所有地皮,然後在限期內動工把大量住宅單位推出市場。<br /><br /><strong>土儲如油田 難一次過盡用 </strong><br />政府的土地儲備供應好比一個油田。發展商的共同利益會驅使她們互相約束彼此的開採速度,不會一次過把油田吸乾,犧牲大家的將來收入。土地拍賣不代表每塊地皮都能通通賣出及即時使用。只要發展商的數目維持不變,沒有新競爭者威脅或瓜分她們的將來收入,發展商便會以一個她們認為合適的速度施工和推出新樓盤。<br /><br />有一份報章暗地裏假設港府每塊推出的地皮都是非買不可,因而作出以下相反的結論。「地產商需要調整現時售樓策略,樓盤不再逐少加價加推,而採用貨如輪轉的方式,盡快賣清樓盤所有單位,套現所得再作投資買地,原因今後每個季度港府都有地皮供應市場。」<br /><br />但若地產商合謀不買,土地便無法供應出來。故此,問題在於發展商會決定提早或推遲使用土地儲備。<br /><br />今天的供應增加,往後的供應便會減少。這是取捨的問題。在缺乏有關需求隨時間變化的資料,我們無法肯定甚麼供應速度才是合適。Joe Chan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7541754707269883675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5967062019248947104.post-85612541149357109272011-04-12T16:46:00.001+08:002011-04-12T16:50:37.621+08:00教科書貴 問題只在書商?香港教科書售價昂貴,已經成為報章討論題目。基本上,教科書的選擇是取決於書商與學校之間的交易︰書商提供教材減輕老師的備課成本。作為交換,老師則把書商的課本納入書單內。亦即是說,書商服務老師多於服務學生或家長。<br /><br /><strong>無選擇權 家長非書商目標客</strong><br />學校老師才是書商的最終顧客。學生家長沒有選擇教科書的權利,因此不再是書商的目標顧客。<br /><br />在談論教科書的售價問題時,很多報章犯上相同錯誤,紛紛以為書商有能力將成本托高提高書價。這個錯誤觀點,阻礙大家視綫,令記者無法揭露真相。<br /><br />每一個生產商都希望把成本打入產品價格內,但生產商是否有能力這樣做是完全另一回事。成本與產品售價的因果關係剛好相反。因為生產商預期某項產品會帶來豐厚收入,所以願意增加成本去推廣市場。到五星級酒店舉辦推廣茶會、送禮物、登廣告贊助校刊,以及送花籃,都是這個預期帶來的後果。<br /><br /><strong>教材費轉嫁學生 校方變相剝削</strong><br />而課本售價的預期則視乎學校老師對於教材的需求而定。需求愈大,教材本身的售價原則上可以提升。但書商之間的競爭迫使他們需要在學校老師面前爭寵,結果把原來校方應該支付的教材費用,計進課本售價裏。<br /><br />書商的着眼點,是教材與課本整個投資項目所帶來的回報。至於收入來自教科書銷售,抑或教材銷售並不重要。校方與家長怎樣分攤整個支出,毫不影響書商的利益。所以,教科書售價昂貴並非反映書商與家長之間的衝突,而是校方與家長之間的衝突。<br /><br />我們時常聽到僱主剝削僱員。但畢竟僱員有轉工的權利,來克制僱主。可是,學生則沒有隨時轉校的權利。校方要家長負擔所有教材費用,明顯是一種另類剝削。<br /><br />精美印刷耐用 改版打壓二手<br /><br />我相信政府與書商非常明白這個道理,所以書商才會選擇增加印刷成本,把書本弄得過分精美耐用,結果一本只須讀一年的教科書往往可以保存過百年。<br /><br />書商採用這些花招純粹為隱瞞課本貴價的內裏原因。但質量精美的教科書亦會較大本和較重。學生的書包所以變得更大。<br /><br />另外,耐用課本的轉讓價值亦較高。因為二手市場與書商爭生意,書商便需要不停改新版打壓二手市場。<br /><br />政府要求書商把教科書和教材分拆定價,其實是要求Joe Chan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7541754707269883675noreply@blogger.com3tag:blogger.com,1999:blog-5967062019248947104.post-37096075388137698222011-04-05T21:01:00.000+08:002011-04-05T21:02:07.289+08:00政客藉最低工資 操控勞工市場最低工資立法的所謂原意,是提高基層打工仔的收入,但實際上是干預勞工市場的慣常運作,尤其是合約安排的選擇。<br /><br />首先,我必須清楚表明,我自己完全贊同縮窄貧富差距這個大前提。但我直覺認為政府試圖藉着最低工資惹來的風波,去打擊那些提倡最低工資議員的政治地位。<br /><br /><strong>藉不斷爭拗 議員一管再管</strong><br />要保障市民的基本生活質素,議員本來可以要求政府設立新部門處理衣食住行的需要和補貼。但最低工資只單單針對在職僱員直接從僱主身上收到的時間工資。明顯地,最低工資法例完全漠視失業者的福利。以保護弱勢為名,實際上是爭取操控勞動力市場運作的權力。<br /><br />政客是非常聰明的動物,他們必定有足夠智慧預期最低時薪帶來的其他爭拗,讓他們有藉口一管再管。在倡議就最低(時薪)工資立法時,沒有一位議員站出來指出僱主是否需要為僱員飯鐘及休息日支付時薪。政府不主動解決問題,皆因這個並不是決定最低時薪水平的問題。若最低工資是指最低月薪的話,飯鐘和假期便不再成問題了。時間工資被採用的原因是為着節省就員工所提供的各瑣碎貢獻通通算價涉及的麻煩。<br /><br />如果員工在生產方面作出的貢獻固定不變,又如果他的勞動速度和總工作量可以事前被肯定下來的話,工資以貢獻直接計算抑或以時段間接計算沒有分別。而且,時間工資以每分鐘計,每小時計,或每日計都一樣沒有分別。<br /><br /><strong>管理費增 勤工獎失意義</strong><br />但因為在現實世界中,生產運作絕對沒有可能以固定不變的方式進行,員工於任何一刻產生的貢獻亦難以固定。衡量員工從頭到尾的貢獻需要從一段較長時間來評估。僱用員工以一個月作單位來算價錢正好反映以上原因。既然工資是依照員工一個月內的總貢獻作參考,勞資雙方便不用就飯鐘是否計入月薪內而爭拗。<br /><br />再者,在很多情況下,單一個月也未必能完全量度到員工對公司產生的貢獻,年尾花紅的安排便會被採用作補充。但指引則列明工資的定義不包括年尾花紅。公司發放工資的形式便受到阻礙,同樣地,勤工獎和佣金都是參考時間以外的其他表現指標來算工資。最低(時薪)工資於是限制着僱主必須單以時間這個層面定下最低的工資水平。勤工獎本可擔當監管機制。在最低工資下,這些勤工獎有可能被刪除來補貼最低時薪。<br /><br />僱主便被迫使用其他監管費用較高的方法來指導員工,所以最低工資法例直接影響勞資雙方的合作關係。政客不僅干涉工資水平,而且還插手僱主的內部管理方法。Joe Chan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7541754707269883675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5967062019248947104.post-57054422468395034502011-03-29T17:47:00.002+08:002011-03-29T17:49:35.521+08:00暴力示威先犯規 難責警動武安局與立法會議員繼續爭論警方早前在反預算案遊行中,使用胡椒噴霧的合法性,目的似乎藉着證明警方過分使用暴力,盡量幫助被拘捕的示威者免留案底。<br /><br /><strong>示威人數多 何須用暴力 </strong><br />原因非常簡單,留案底大大提升參與激烈示威所需付上的代價。將來求職和出外旅遊都受到影響。若示威發起人無法保障其追隨者的個人利益,下次的示威人數必然減少。<br /><br />採用和平示威的目的是純粹以人數來表達反對聲音,這種安排需要這班人有共同的反對聲音。這樣,遊行人數的多少,便能夠擔當主要的信息傳達機制。再者,只要遊行人士沒有作出挑釁行為,警方便難以拿出藉口使用武力鎮壓。這個安排能最有效地保護示威者的人生安全,故此,和平示威涉及的交易費用,在於需要花時間讓示威者互相妥協,向政府發出同一要求。那麼,每位出席遊行的示威者,便等如就這個要求投下一票。<br /><br />在反預算案遊行那天,警方決定驅散示威者,因為後者的數目未夠多,仍然處於可以被控制的水平下。要是有數十萬人上街的話,警方絕不會愚蠢到選擇驅趕根本無法散去的人潮。<br /><br /><strong>示威理由五花八門 難聚群眾 </strong><br />示威人數有限因為反對預算案的理由五花八門。有人認為政府派錢浪費資源,有人則認為派錢不足。反對人群本身未能達致共識,反而互相衝突。示威目的因而充滿着雜音,很難聚集大群人參加。<br /><br />另外,當暴力行為出現時,整個遊戲規則便改變了。有規律的競爭必定是依賴事前大家同意的勝負準則來進行。買車買樓買股票,準則當然視乎你的財富;入讀大學便須視乎你的公開試成績。即使那些具攻擊性的比賽活動,例如拳擊或摔角,也有裁判在場,監管犯規的招式。<br /><br /><strong>胡椒噴霧指引 可酌情跟隨 </strong><br />離開比賽,所有暴力行為都有一個共通點,使用暴力的人從來都不用徵求對方的同意。示威者採取暴力對抗警方要面對的危機,源於事前沒有跟對方說清楚規例,沒有事先列明甚麼是犯規行為。<br /><br />事後,人權監察組織譴責警方沒有跟隨指引,沒有在使用胡椒噴霧前作口頭警告,沒有在兩呎距離外噴射。但既然這只是指引並非法例,警方自然有權就當時情況酌情處理。不論社會各界人士對今次事件作出甚麼批評,這些指摘都未必能完全適用於下一次激烈示威行動上。<br /><br />警方將會作出的暴力行動難以事先受到約束,正因為示威者的激烈反應沒有事先受到約束。<br /><br /><br /><strong></strong>Joe Chan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7541754707269883675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5967062019248947104.post-35684035769807301132011-03-22T21:23:00.002+08:002011-03-22T21:33:11.435+08:00盲搶鹽與盲炒樓 本質無異上周在中港澳三地同一時間爆發「急性盲搶鹽」,淪為國際大笑話。<br />內地政府即時發出緊急通知,堅決打擊造謠惑眾行為,而本地周一嶽亦指有投機分子散播謠言。本地報章訪問市民意見,「因為無稽炒作就買幾年都食唔晒嘅鹽,投機者好唔要得。」但如果我們把買鹽和買樓買股票放在一起比較,行為上它們沒有多大分別。<br /><br /><strong>搶鹽排隊如同「造謠」<br /></strong>既然在沒有「樓荒」的情況下,港人都非常「理性地」預期樓價會繼續上升,那麼有人擔心出現鹽荒而掀起搶鹽潮,便應該算為更正常的事情。鹽荒究竟是謠言抑或真相,永遠是往後(第二日)才能被核實的。況且,散播謠言從來都不一定需要口傳。任何反映鹽荒這項信息的行為,嚴格來說都是轉達謠言。所以,<strong>任何一位參與排隊買鹽的市民都貢獻出一點功勞發放謠言,這樣,要清楚地指出或界定誰人造謠惑眾便非常困難了。</strong><br /><br />另外,需求帶動供應是永恒的定律。有報章正確地指明「愚慌」乃鹽荒之源,「不要怪製造謊言和奸商囤積惡行,<strong>這是愚民充斥的世代惡棍不橫行,他對得住自己嗎</strong>?」<strong>雷曼事件以及金融海嘯似乎亦可以用上這個評語。</strong><br /><br />如果我們每一個人只是活在一人世界裏,我們只需滿足自己個人的需求,照顧自己的個人喜好來決定自己的生活環境,沒有其他煩惱。但在今天的社會,<strong>消費者的需求已超越自己個人喜好產生的需要,還包括了信息上的需求。自己的打扮選擇要考慮到其他人怎樣打扮。購買物品不單止關乎自己的喜好,還須考慮該物品的價格走勢。自覺需要把愈來愈多的變數放在考慮之列上,但同時又自知缺乏能力去準確處理每一個變數。這樣,自己惹上身的信息費用便急升了。</strong><br /><br /><strong>對比港人愚慌 福島壯士勇敢<br /></strong>凡人學會去考慮多項變數,但又未學懂怎樣量度清楚每個變數,焦慮便湧出來。<strong>港人「愚慌」的評論有一處破綻。如果我愚蠢到連輻射為何物一點也不懂的話,我不會跑上街搶鹽。真正愚蠢的人不會有任何焦慮,不會想及有糧荒的出現。香港人只是想得太多。</strong><br /><br />相比,對留守在福島第一核電站的「福島五十人」敢死隊,以及一般凡人所面對的信息費用不再是他們的重擔。這群無名英雄任職電力公司,比一般人更深入認識輻射的可怕,代表着他們的勇氣比一般人高<strong>。「核電站接下來的命運就看我們了,這是我們的使命!」自覺人生有清楚使命,前路的有關變數便隨之減少了,勇氣便能衝破信息費用的約束。<br /></strong>Joe Chan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7541754707269883675noreply@blogger.com1tag:blogger.com,1999:blog-5967062019248947104.post-45498153103710671192011-03-15T19:54:00.002+08:002011-03-15T19:55:31.990+08:00矛頭指向財爺 反對派轉移視綫反對《預算案》人士與警方釀成衝突事件,正好被用來作實例,闡明張五常教授研究多年的租值消散。<br /><br /><strong>界定不清晰 甜頭惹來搶奪<br /></strong>這個概念指出,任何地方出現一些甜頭必定引來競爭。但如果競爭手段沒有受到約束的話,最後只會「一鑊熟」。而事發的源頭始於這些甜頭沒有被清楚地界定屬誰。<br /><br />大家亦可能一早就了解到,但較為深入的思考總會帶領我們去發問一個關鍵的問題:甜頭的物主身份,怎樣才算得上是被清楚界定?<br /><br />高斯不時提醒行內的經濟學者「物品」的概念,從來都不是指一件實物,而是就那物件可以容許某人行使的權利。<br /><br />一個顧客只須花費幾元便可換取得一個橙連皮帶核一起吞進肚子的權利。但如果他希望取得更加多的權利,不單只吃,還有隨街亂擲的權利,他可能需要多付1,500元罰款這個額外價錢。<br /><br />同樣地,一輛可以亂衝紅燈的汽車,跟其他必須遵守交通規則的車輛是不同物品。<br /><br />權利要被界定清楚,並不等如所有相關的權利都要集中於一個人身上。若你是一間公司的小股東,你有權把手頭的股票通通轉賣出去賺取利潤,但你卻沒有權利跑上那所公司要求秘書幫你的子女做功課。你擁有該公司市值的某百分比,但無權直接地插手公司業務運作。即是說,你擁有轉讓權,但沒有使用權。<br /><br />又例如當你以抵押借貸方式置業的時候,銀行在你的還款期間名義上仍然擁有你的物業,但它的任何一位職員都無權到你府上過夜。<br /><br />只要權利界定和劃分得清楚,社會運作便可如常進行。政府有絕對權利向納稅人追稅,但是卻沒有獨自決定稅項收入用途的使用權。<br /><br />問題是任何一個政黨也沒有獨立權利決定稅款用途。《預算案》需要依賴立法會議員投票通過,便惹來競爭。但這競爭只會是政黨或議員之間的競爭。<br /><br />反對派需要針對選擇贊成《預算案》的議員,而並非政府。既然在立法會內贊成及反對的票數,才是決定結果的最後裁判,那麼「掟蕉」和示威帶給反對派的邊際利益,原則上應該是零。只要反對黨是大黨,掌握決定政府開支用途的權利,他們根本用不着使出類似掟蕉的花招。<br /><br />議員帶頭示威 掩飾爭取失敗<br />因此,議員帶頭組織示威的舉動,明顯地表示他預期自己的反對行動將落敗,輸給其他黨派。為着掩飾這個結果,反對派議員會把矛頭指向財爺,製造噪音,隱瞞真相,增加選民的信息費用,導致租值消散。Joe Chan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7541754707269883675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5967062019248947104.post-10795450333582469372011-03-08T22:00:00.001+08:002011-03-08T22:03:20.431+08:00香港奶粉需求增 為何不加價?內地水貨客來港搶奶粉事件,已發展到有超市員工被懷疑私下囤積奶粉轉售圖利和廉政公署開始介入的階段。據報,受賄超市職員可以由水貨客手上收取每罐奶粉12元的酬金。這些賄賂的出現代表着本港奶粉定價偏低。<br /><br />誘使做會員 鎖緊客路<br />就等如來往中港的駕車司機總會在內地入油一樣。只不過內地傳媒還未大喊港人越境到內地搶油。內地氣油價格偏低因為政府有價格管制。但奇怪地,香港政府對奶粉既然沒有實施任何價格管制,為何奶粉價錢沒有即時被調整?<br />我相信絕大多數港人認為解釋非常簡單:加價是出賣港人,不顧良心的做法。即是說,不加價的原因是不應該加價。那麼容許樓價上升的業主則個個無良心?經濟分析可以提供一個較為全面的解釋。<br />首先,我們先去解釋超市怎樣監管職員私下向水貨客出售奶粉的行為。超市選擇的方法是增加約束,減少職員能夠自行囤積的奶粉數量。辦法需要到家長付出多一點交易費用,像買期貨般要求顧客入會,再以會員身份預訂奶粉。這種做法是希望以囤積給予會員來減少囤積留給水貨客的空間。但是否有效地趕走水貨客則視乎在電腦紀綠上揑做會員身份的難度。有效與否,會員的需求亦受到保護。<br />但從另一角度看,新做法是歧視非會員的散客,因而驅使真正用家盡快入會。<br />上周萬寧與美贊臣合作推出會員計劃,以保護家長為名,其實是藉着奶粉事件來針對其他超市和奶粉品牌作出新競爭策略,鎖緊客路。而且,會員資料更可以被利用於其他產品推廣或廣告設計上。<br />當我們明白到不同品牌的奶粉批發商在本地需要互相競爭,那便容易去分析加價帶給他們的利與害。<br /><br />加價促使換牌子 損競爭力<br />水貨客襲港,增加需求,加價當然令利潤上升。但本地批發商又並非內地代理。所以,奶粉在內地的供應不在他掌握之中。如果內地的奶粉供應跟隨需求調整,而於數月後,把水貨客淘汰出局的話,本地奶粉價格便須下調。加價只能帶來短期利益。價格變動令家長有意慾轉換嘗試其他代替品,間接地促使家長增加對這些代替品的認識。這是奶粉生產商的大忌。<br />過去數年來的奶粉廣告都着重新配方或新化學成分,顯示出生產商往往利用家長的信息費用(又或者無知)來博取他們的信任。加價迫使家長尋找代替品,因此是下着。Joe Chan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7541754707269883675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5967062019248947104.post-47650014780474099282011-03-01T15:31:00.001+08:002011-03-01T15:31:54.794+08:00狂加煙稅車稅 非為增加收入?撰文:陳德廉 前香港大學經濟及金融學院院士欄名:經濟解釋<br />從上星期三開始,每天都聽到反對新財政預算案的聲音,卻沒有一個人站出來以理論來解釋政府基於甚麼目的把煙稅和私家車首次登記稅這類建議放在預算內。今天讓我們以經濟分析嘗試一下。首先,我個人的研究經驗指出,政府官員口中的理由往往都是信不過的。例如,政府會為每包香煙加稅10元辯護,說目的是希望鼓勵市民戒煙,「拯救市民的生命。」<br />財爺的責任是管數,不是救人命。政府拒絕退稅可以被看為擔憂未來稅收下降的象徵,尤其是樓市泡沫爆破帶來的負面影響。政府強調會增加土地供應和大喊樓市供應不會長時間持續地出現短缺,正好反映它對樓市過熱的憂慮,雖然市民大眾似乎選擇漠視這種說法。<br /><br /><strong>加稅轉食私煙 減醫療費?<br /></strong>吸煙和健康之間的取捨是個人的選擇,照理政府無權插手干預。但吸煙引致的疾病加劇公立醫院的開支負擔則令到財爺不能坐視不理。<br />目前全港煙民約76萬,而每年因吸煙而死亡的個案有7,000宗,即佔煙民少於1%。每位去世的煙民不會影響政府開支。問題在於其餘那些長命百歲、又長期需要依賴公共醫療開支來治療肺病的煙民。為節省這部分開支,政府寧願犧牲煙草的稅收。<br />至於加稅會激發煙民轉食「私煙」,反而有可能減輕醫療開支。這些走私煙來歷不明,若從內地入口的話,假貨的機會加大,殺傷力倍增,有助提升煙民的死亡率,對財政預算作出正面的「貢獻」。<br />政府為增加私家車首次登記稅聲稱的原由更令人費解。它強調加稅不是為着增加稅收,而是要解決道路擠塞問題,遏止私家車增長。<br />道路擠塞即是道路短缺,政府聲稱要控制買新車人士數目來處理這個短缺問題。但在房屋短缺的問題上,政府又沒有設法控制新置業人士的數目。它只拿出新登記車輛數目來表示道路擠塞的嚴重性,彷彿這些新登記車輛會永遠留在香港四處跑,製造擠塞。<br /><br /><strong>向私家車開刀 迫用電動車<br /></strong>政府沒有提及一部新登記車輛平均會被港人使用多少年。有68%的車屬於私家車並不代表道路擠塞必定由私家車產生。巴士和貨車不時停下來上落客貨的情況,好像是屬於火星的問題。<br />車輛排放廢氣問題與吸煙無異。禁煙易,禁放廢氣則較難。財爺選擇向私家車主開刀,希望藉此迫車主轉用電動車這類代替品。正因私家車佔全港車輛的大部分,迫私家車主轉用電動車對改善空氣的效益較大,有助減輕長遠公共醫療負擔。Joe Chan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7541754707269883675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5967062019248947104.post-77993943310823942252011-02-22T22:36:00.002+08:002011-02-22T22:39:38.533+08:00成本高效率低 何苦「腳踏多船」?今天讓我們再談論「80後」的所謂愛情觀,中華廠商聯合會青年委員會的訪問調查中,有6成被訪者接受「一腳踏兩船」,其中可分為53%接受「一腳踏兩三船」,和7%「一腳踏四五船」。另外35%受訪者接受「自己」跟固定伴侶以外的異性朋友發生性行為。但有幾多被訪者會開通到接受固定伴侶「偷食」而無所怨言?不知道。<br /><br />再者,當你可以「一腳踏多船」的時候,「固定伴侶」已經失去它的實質意義。一腳踏數船和不時察覺機會去「偷食」通通是花時間的行為。從需求定律的角度看,選擇踏幾船的仁兄仁姐的時間代價必然較低。他們可能很富有,但工作收入較低,工作以外的時間會相當充裕。<br /><br /><strong>專門生產 Vs 分散投資<br /></strong>「一腳踏幾船」可以被理解為分散生產或投資的選擇,而專注一段關係是專門化生產。後者的選擇使生產者可以收窄學習範圍,降低學習成本,同時亦提供更多機會重複練習,對生產過程的認識增加了,生產者便何着手探求更有效率的生產方法。<br /><br />這些專門化生產的效益同樣可以應用在專一愛情上。只跟一位固定異性朋友探求建立進一步親密關係的可能性時,時間上的約束會比「分散式戀愛」為少,增加互相關心對方的可行性。<br /><br />交通費亦可以節省,大家試想,要同時應酬款待多位目標伴侶,需要舟車勞頓,頻頻現身不同地點,交通意外的機會亦相繼上升,預期回報不升反跌。混淆幾位目標伴侶的生日和英文名,又或者打錯電話給另一位,都是令人十分尷尬的後果。<br /><br /><strong>交通費增 添車禍風險<br /></strong>為着迎合多個目標伴侶的不同品味,你可能需要不停調整自己的衣着打扮,衣櫃裏的添置便需要增加,大大抬高整個遊戲的成本。若不同伴侶的品味和性格通通一樣,衣着的投資當然可以降低。而這類的固定成本還可以攤分於數位結識伴侶身上。不是要求伴侶支付服裝費,而是去應酬每位伴侶的平均服裝費會藉着伴侶數目上升而有下降的效果。但最初為何要去結識多個品味性格一模一樣的伴侶?若你喜歡其中一位,那便意味着位位你都喜歡。簡直自尋煩惱。若你跟其中一位鬧翻,你整盤「投資組合」亦會遠你而去。為着要分散投資,服裝費是節省不來的。<br /><br />若拍拖是製造愛情的程序,尋求一位拍檔是交易費用和尷尬費用較低的方法。只不過很多年輕人在這個變幻無常的社會中自覺迷失方向,「一腳踏數船」是增加搜索隊員數目,希望自己盡快獲救的試圖。Joe Chan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7541754707269883675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5967062019248947104.post-68343819493286810442011-02-15T14:38:00.001+08:002011-02-15T14:39:19.469+08:00戀愛求「即食」 80後無愛世代<p>有調查訪問了509名大專學生和畢業生的「80後」青年,發現超過四成受訪者決定縮減成本,不願意花多於一個月的時間追求對象。結果有差不多相同比率的受訪人士承認拍拖「未滿月」便「掟煲」,而有三成七的受訪者更表明「閒置期間」短於一個月,顯示出發生在「戀愛市場」裏的配對,有很高的流動率。<br />就這些調查結果,有報章作了以下評論「現今社會凡事講效率,談戀愛也不例外。」<br /></p><p><strong>「靈活」離合 減錯配長痛<br /></strong>關於效率問題,有兩個相反看法。花時間追求對象,又或者花時間去考慮應否接受對方的追求,實際上是一項信息搜尋的行為,向對方替自己賣廣告。這是一種交易費用。但多過四成人拍拖不出一個月便夭折這個事實,似乎反映着這些受訪者的信息搜尋程度不足,無法有效地確認真命天子。<br />大家試想,如果有四成的勞動力任職一間公司不到一個月便辭工的話,整體生產必定大打折扣,絕無效率可言。<br />但從另一角度看,既然有超過三分一的受訪者掟煲後不足一個月便買新煲,失戀似乎並沒有產生持久性的損害,沒有打擊這班尋覓者的士氣。再者,既然在短短一個月內便預期雙方無法達致雙贏後果,不如早點互相釋放對方,再覓前程。如果所有尋覓者在這個戀愛市場已就這種見解一早有共識,這些靈活的離合其實是一項社會契約下所產生的現象。這樣看,碰撞式的戀愛可以減少錯配帶來的長遠後果,是一種有效率的做法。<br /></p><p><strong>談情如投資 覓「信息」需時<br /></strong>我認為分析調查結果,困難在於「戀愛」這個概念帶有一點模糊不清的元素。對於不少「80後」,雙方之間的了解和合契起步點都必須從性行為開始。不上床是代表仍然懷疑對方;跟對方上床是表示接受對方的信息,近乎於一種禮儀,減低「開始」去「嘗試」愛對方的交易費用。<br />上床可以是即興的決定,但愛情則是需花長時間投資方能獲取的成果。不到一個月便掟煲的受訪者,究竟在這段時間內有沒有戀愛過?<br />我知道我愛太太因為她令我發奮做個好男人,每天要做個比起昨天還要好的男人。這是我加入愛情裏的信念。而信念需要經得起長時間的挑戰。同樣地多花時間追求對象,是希望從對方眼中找回自己存在的意義,是計劃人生將來的一項重大下注,確實是帶有風險的投資。<br />談情說愛是投資,一項花時間的信息交換過程,24小時無間斷戀愛的橋樑。若調查結果具代表性的話,「80後」將會是失去戀愛的一代。<br /></p>Joe Chan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7541754707269883675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5967062019248947104.post-58732231484523366962011-02-08T19:15:00.001+08:002011-02-09T19:17:22.370+08:00「有償」採訪 未必不可靠年初二有報章報道環保團體「環保觸覺」要求樹仁學生記者提供勞動服務,才接受訪問,結論是「有償採訪」勢必令人對訪問內容產生懷疑,嚴重損害傳媒的公信力。<br /><br /><strong>訪問原是交易 涉互惠互利<br /></strong>在整段文章裏,這個所謂結論其實是由一個假設偽裝出來的,而又沒有提出任何實證去支持這個假設的可信性,或推斷能力。<br />如果有如文章所假設,「一旦涉及利益瓜葛,內容就不純正」,那麼警方的綫人所提供的內幕信息,便通通不可靠。警方依靠綫人破案的例子直接地推翻這個由假設偽裝而成的結論。<br />同樣,所有的私校都要求學生先付學費才願意把學識傳出去。莫非這些涉及直接報酬的教學模式又不可靠嗎?<br />不過,該文章中有一推斷非常值得大家討論。「一旦被訪者接受採訪會得到實質的利益,被訪者很容易會把自身的經歷誇大,以博取更多的採訪機會,採訪內容就不純正了。」句子本身從經濟分析角度看是邏輯正確的,只是在應用上,我們需要明白現實情況。<br />從自私出發,一個被訪者就算沒有直接地獲取回報,他必然就着某些實質利益才會願意接受採訪。依賴對方為求公益來接受訪問的可行性有限。所以,接受訪問這個行為已經代表着受訪者必然預期一些他個人能夠從訪問中獲取的私利。所以,任何人「自願地」挺身出來受訪都會誇大。我個人認為這是傳媒需要面對的局限條件。<br /><br /><strong>防對方誇大 記者有責<br /></strong>在受訪者有傾向「作大」的局限下,記者有責任琢磨問題令對方失去「作大」的空間,而不是抱怨對方回答失實。況且,任何訪問都是一項交易。我需要向公眾發放一些信息,而你需要讀者來支持銷量,你訪問我便成為一項互利的交易。<br />娛樂新聞和政府發布會是最佳的例子,難道它們的內容帶着毋庸置疑的公信力嗎?文章只着重有償受訪者利用「作大」所賺取的利益,而完全漠視它的代價。只要訪問的內容可靠性可以事後被核實,在「有償」的情況下,被訪者回答失實便須付出代價,因為「誇張作大」令他失去下次再被訪問的機會。亦即是說,若報社拒絕提供利誘,被訪者撒謊不會有任何犧牲,但在「有償」的情況下,被訪者只要把眼光放遠一點,就不會胡言亂語。<br />受訪者倘撒謊 將付出代價<br />有償採訪是處罰撒謊者的效制度。至於文章堅持反對記者與被訪者進行任何有形或無形的交易活動,原因可能是因為這類交易會增加報社的運作成本。這亦是經濟學可以理解的行為。Joe Chan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7541754707269883675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5967062019248947104.post-79142821862599500812011-02-01T02:06:00.000+08:002011-02-02T02:07:16.246+08:00大耳窿利息逾千厘 另有所圖?<p>警方早前搗破高利貸集團,其中有債仔個案的年息率高至1,027厘,比起法定的60厘上限高得驚人。有學生誤以為這個法定上限是一種價格管制,這個理解很容易被事實推翻。<br />若價格管制把利率上限定至60厘,這便意味着銀行廣泛地已把其利率定在60厘的水平。若銀行根本無意把利率定得這麼高,那麼這個60厘的上限便失去它作為價格管制的功能。</p><p><br />銀行自我約束 利率不會亂來<br />況且,銀行接受高利率的借貸,在管理風險上所涉及的交易費用亦會相應地上升。對方只要宣布破產,銀行便無計可施。因此,銀行必定選擇把利率定在一個對方有能力負擔的水平,一個不致令到對方破產的水平。對方風險高,利率當然上調,但若銀行為着處理這個債務而須付上的監管費用急升,生意不做也罷。<br />刻意地自我約束,放棄一些潛在生意的行為,同樣地出現於農產品買賣上。在這類交易裏,買方不會僵硬地要求對方提供某一特定質量的貨品,因為這樣做會使到中間人花太多時間尋找貨源。到頭來,這筆尋找費用又會算在貨品價格上。所以,買方會容許質量作某程度的變化。在交收時貨物的質量會驗清楚,然後根據合約已寫下的條文規定來調整交收價錢。<br />話雖如此,貨物的質量會被加上一個下限。簡化來說,貨物品質差,代表着可取的物料減少,價值自然下降。但亦同時代表着貨品包括更多其他需要被清離的雜物。這些雜物多而煩雜,很難被驗清楚,增加定價的信息費用,亦即是說,質量高的物品,不單止內藏可取之物多而價值高,同時代表較少其他雜物需要被考慮。</p><p>60厘上限 只為打擊高利貸<br />處理品質差的貨物和處理高利率借貸情況類似,都是信息費用過高,需要考慮的因素過多,市場交易因此無法成立。<br />回到借貸的問題去,既然已經有自我約束,這個利率60厘上限的管制意義何在?我懷疑這法例的目的是讓警方有權打擊一些以借貸為名,其實混水摸魚,另有預謀的組織。<br />向高利貸集團借錢,債仔宣布破產亦無補於事,因為它一開始便着手鎖定無力還債的目標顧客。把利率定到1,000厘只不過是加一點工夫。確保債仔無法還債的伎倆而已。<br />嚴格來說,集團提供的貸款只是「租借」債仔銀行戶口使用的價錢。債仔以為自己向對方借錢,其實是對方向他借戶口用,其目的可能是為了替集團洗黑錢。<br /></p>Joe Chan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7541754707269883675noreply@blogger.com1tag:blogger.com,1999:blog-5967062019248947104.post-45466952791065935412011-01-25T22:57:00.000+08:002011-01-25T22:58:35.314+08:00自由行增 緣何零售減招聘?有人力資源機構調查指出,66%受訪行政人員預期今年首季會增聘人手,較上年同期的53%為高。而法律界的增聘意慾最高,擁有投資銀行、企業融資或訴訟經驗的人手最受歡迎,這個現象是預料之內的。<br /><br /><strong>生意增租金貴 減零售業利潤<br /></strong>人民幣數量激增,燃點炒風,但同時炒家對金融產品賣家的品行,因雷曼事件而比以往較起戒心。因此,關於追討權利的需求亦會增加,毫不稀奇。<br />調查所得的另一結果則較有趣,考慮會增聘人手的消費品行業僱主較上季反而減少。大陸遊客來港消費當然有利零售業。但最後會否令老闆賺大錢則屬於收入分配問題。眼見大陸自由行人數上升,零售業對舖位的需求亦相繼上升。因為這些遊客都只集中幾個消費區,舖位數目不變。在競爭下,零售業的額外利潤自然會落入業主的袋中。每次續租,租客之間的競爭迫使他們把自己預期在未來租約期間獲取的利潤算在租金上。亦即是說,從開檔那一天開始,老闆已經預期到在未來一兩年的租約期間,自己的利潤已被業主佔有,增聘人手的意慾因而下降。<br />另外,大陸遊客大多着重名牌奢侈品或電子產品。服務這班顧客已經忙個不來了,根本無暇考慮開拓新市場,對人手需求增長亦打了折扣。以名牌為例,除了幾個名店區外,在其他地方開新銷售點完全起不到甚麼作用。這樣,我們便容易明白到銅鑼灣波斯富街和時代廣場一帶的地舖租金被無數錶舖炒至天價的原因。<br />金舖與錶舖共通之處是舖面要夠大,要高檔,帶給內地遊客信心。每間地舖面積大了,地舖數目便會下降,對整體零售業人手需求或多或少會帶來負面影響,而名牌皮具旗艦店更甚。跟時裝一樣,這類物品的賣點並不在於迎合個人品味,而是聚集群眾壓力,使你覺得使用其他品牌有點兒惹來尷尬。其中一招就是找藉口要求顧客在門外排隊等候,幫助宣傳。<br /><br /><strong>名牌貴在「有人等」 毋須加店員<br /></strong>「瘦田無人耕,耕開有人爭」,意思是個人需求衍生於其他人的需求,門外排隊是用來反映其他人需求的招數。既然店內顧客數目受到限制,售貨品人手亦毋須增加,最後,名店內的售貨員人數比較少,營業時間亦不能太晚,以免影響形象。結果店舖平均休息時間早了,減少了下班售貨員對區內夜市的需求,令到區內服務本地人的零售店和食市亦提早休息,人手需求亦會被影響。Joe Chan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7541754707269883675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5967062019248947104.post-77090102770305983312011-01-18T22:12:00.001+08:002011-01-18T22:12:39.064+08:00倡「一團一導」 需增導遊底薪<p>反對旅遊業議會指引「一團一導遊」的主要論點基本上都集中於導遊沒有底薪保障,因此收入完全靠回佣提供。有導遊更表明「是旅遊議會變相迫我們個個做刀手「硬劏遊客」。在經濟分析中,這是一項非常嚴重的謬誤,直接地顛倒事情的因果關係。<br />每人都有自由的選擇,而導遊亦有權隨時轉行。在競爭的情況下,「零團費」或出現零底薪,是因為有不少導遊願意以零底薪的條件把旅行團接過來,因為他們實際上充當「導購」而非導遊,與零售商戶合作,從中獲利。「零團費」並不是導致「導購」劏客的原因。<br />相反,零團費是反映「導購」劏客的一項有關指標。</p><p><br /><strong>零團費 「導遊」變「導購」<br /></strong>大家試想,這些在業內被稱「刀手」的「導購」從商戶獲取的利潤,會否因底薪上升而下降?又或者「刀手」與商戶合作須付出的代價,會否因底薪上升而上調?既然底薪不能影響當「導購」所獲取的利潤和須付予的代價,它又怎能遏制導遊惡言誘迫內地來港旅客購物的發生?況且,「導購」才是遏抑導遊底薪的原因。<br />旅行社當然會比我這個外行人更清楚事件的來龍去脈。<br />大概遊行社起初以為零團費可以幫助它們削減成本開支,把導遊從商戶獲取的回佣看作小費。誰知時至今天,一些導遊已經演變成全職「導購」,基本上已不再服務旅行社,而轉投服務商戶,又同時對旅行社的品牌產生負面效應。這樣旅行社便上了一課經濟學,明白到世上並無免費午餐。但旅行社又不會完全阻止導遊帶旅客到一些商舖購物,因為後者付出的佣金某程度上是給予旅行社的津貼,瓜分聘用導遊的成本。<br />現時帶團的做法,容許導遊互相進行分工,觀光和購物由不同的導遊處理。觀光導遊以至司機的收入,主要是來自「導購」得到的回佣,這位「刀手」原本可以任意「跳團」,在同一商戶內不斷迎接不同團,令到好幾個帶領不同旅行團的觀光導遊都要依靠同一位「刀手」作米飯班主。<br /><strong></strong></p><p><strong>削導遊分工 回佣降底薪加<br /></strong>「一團一導遊」削弱了導遊之間的分工,亦同時減少一個「刀手」所能產生的影響力。「刀手」必須口才好,和懂得跟商戶就回佣進行議價。但並非每位導遊都具有充當「刀手」的條件。若導遊認為自己口才不足,失去「刀手」的幫忙會降低自己的收入,他們當然會反對「一團一導遊」。但若導遊覺得除去「刀手」的壟斷地位可以令自己有較多空間大展拳腳,他們當然支持新指引。但減少分工必然會降低整體回佣收入。這樣導遊底薪便會隨之上調。<br /></p>Joe Chan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7541754707269883675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5967062019248947104.post-59929933780929548302011-01-11T17:39:00.002+08:002011-01-11T17:44:33.165+08:00華叔政治貢獻超教育 為甚麼?毫無疑問地,司徒華先生的政治理念對香港社會產生莫大影響,相比下,他的教學理念則沒有帶出任何浪潮。<br /><br /><strong>教協:爭取利益易 搞好教學難<br /></strong>司徒華當過八屆教協會長和擔任葛師校友會觀塘學校校長31年,教育信念從來沒有被拉上政治舞台。顯然地,政治理念比教育理念在競爭的前提下會較為容易處理,答案簡單。<br />教協作為獨立工會替教師爭取共同利益,主要是針對政府教育撥款政策。但教學理念則沒法替全港家長子女帶來共同利益,只要大學學位數目和工作額不能依靠辦學信念來提高,學生在升學上或就業上仍然要互相競爭。這樣,教學信念便不能成為任何一個政治黨派的號召。固此教學理念只能留守在個別學校裏來影響它自己的運作。<br />教學理念並不等如學校運作或招生準則,更不是指學校專注的客路。今時今日,不少名校的招生準則是基於家長的收入和文化背景,這種辦學理念把學校視為一所俱樂部,讓相同背景的子女入會,做到互相欽佩的氣氛。這類校長充當媒人的角色,只能作為中間人,未來擔任生產者。<br />教學理念是向學生灌輸一些信念。這些信念並不是甚麼事實數據或邏輯思想,而是某類世界觀,對人生的一些假設,這亦代表着學校產生的主題。教好學生在公開考試爭取好成績並不屬於任何理念,因為這只不過是在考試制度下,學校必須履行的任務而已。<br /><br /><strong>學校引導 助覓人生意義<br />學校向子女灌輸的理念,形式上等同任何經濟理論所作出的基礎假設。這些基礎假設統統都不能從事實直接觀察出來。它們只不過是一些踏腳石,讓經濟學者從某個角度了解現實世界的運作。</strong>例如,任何人都是從自私這個出發點行事,又或者任何事情的發行必有其固有的規律。這就是經濟分析灌輸給我的信念,這些基礎假設或信念提供給我一個角度,去處理從這個不斷演變的社會所獲得的觀察。<br /><br />傳統的教會名校在創校時都會清楚地指明一些教學理念,讓學生可以從某個角度去處理人生複雜問題。最重要是防止學生被一些他們當時未有能力理解的殘酷事物改變他們的信念。<br />經濟學與物理學有一個共同觀點︰所有的事實最終都只是我們理解得到的事物。而理解的意思是從某個角度找出事情的因果關係,替發生在自己或親愛的人身上種種事情,找出一些因果關係,是尋找人生意義的必經路途。Joe Chan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7541754707269883675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5967062019248947104.post-20303819527996635422010-12-28T21:25:00.000+08:002010-12-30T21:26:18.144+08:00國泰解僱機師得直 因合約保障市場喜用有限期合約來讓雙方合作,當然是為着減少交易費用,省去計算自己須替對方負上無了期責任的煩惱。合約期終結後,大家再不用談及甚麼承諾,之後可以各散東西,互不相干。<br />交易中牽涉的價錢會因合約而異,視乎在合約中指明的算價單位。<br /><br /><strong>外判合約監管作用 水務署無善用<br /></strong>水務署外判安裝水錶,整項工程便成為算價單位,以整項工程來定下一個價錢。在國泰航空僱用飛機師和機艙服務員的交易中,一個月本身就是算價單位。採用外判合約的必須條件,是服務的成果和質量容易被一些客觀的實物或指標反映出來。這樣,外判商被要求達致的表現,便能事先在合約中列清楚。因此,雙方便可以就這個要求的高低,來洽談價錢。完工驗貨後,錢銀交易便隨之完成。<br />水務署把安裝水錶工程外判,效益正好是節省水務署需要花出的監管費用,它毋須再使用政府的人力來參與整項工程,而只要最後驗明外判商的表現合乎合約中列明的要求,那便成事。合約的條款已經是最佳監管武器。貨不對辦,外判商自然無法收錢。這亦是懲罰外判商卸責的有效工具。<br />申訴專員炮轟水務署調亂水錶,原因是前者卸責,沒有實現外判合約本身可以發揮到的監管作用。怎樣去監管負責監管其他人的仁兄,往往是雞與雞蛋的問題。<br />至於國泰航空便用時間工資來僱用飛機師,因為時間本身與飛機師表現沒有肯定的直接關係,資方便需要不停地監管員工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所作出的貢獻。而勞資爭拗很多時源於合約沒有列明清楚,員工薪金的調整是與甚麼表現掛鈎。例如國泰打算向本地機師加薪10至13%,而機艙服務員的薪酬加幅只得4至4.5%。後者不滿公司加薪「貧富懸殊」,因此威脅農曆新年間發動工潮。<br /><strong></strong><br /><strong>簡化離婚手續 增加結婚意慾?<br /></strong>採用時間工資的原因,是資方認為事先在合約寫清自己對員工的要求是太過勞民傷財的做法,寧願在聘請員工後進行監管和評估表現。但以這種合約方式合作,對勞資雙方都產生風險。資方要事後才考核到員工是否迎合自己的要求,而員工亦事後才知道對方是否好老闆。所以,隨時解約的權利便令到時間工資合約較為容易事先達成。(同樣,簡化離婚手續能增強結婚的意慾)從這個角度看,我們可以理解到,上訴庭判國泰有權在不給予理由下,在2001年與49名外籍飛機師終止合約。Joe Chan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7541754707269883675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5967062019248947104.post-17292291634529761562010-12-21T21:35:00.000+08:002010-12-23T21:35:53.642+08:00唱片宣傳平台增 無綫無奈加版稅無綫電視與四大唱片公司環球、華納、SONY MUSIC及EMI組成的香港音像聯盟,上周就版稅費用問題已「傾掂數」,令到四大唱片歌手能即時重現無綫電視。<br />據聞音像聯盟將版稅由原本的500萬增至1,500萬,令雙方鬧翻。<br /><br /><strong>與四大唱片鬧翻 停互利合作<br /></strong>同一時間,音像聯盟亦與NEWAY卡拉OK就相同問題發生爭拗,令到後者只能提供英皇及東亞等唱片歌曲。無綫電視和NEWAY所提供的服務,無疑可增加歌手的曝光率,改善唱片公司的收入。同時,歌手亦參與電視節目,有助提高收視率,讓電視台得以增加廣告收入。明顯地,這是一項互利的安排。而這項合作帶來的利益,在具競爭的情況下,便會視乎雙方各自作出的貢獻而被分配下來。但清楚界定貢獻,非常困難。<br />以代理權為例,代理商會以廣告形式推廣產品增強潛在或目標顧客對產品的認受性。這是關乎信息傳送的服務,需要以利益作激勵。但替這種服務收取回報,在執行上非常困難。<br /><br /><strong>廣告效益無實物捆綁 難計算<br /></strong>如果我製造出來的成果是一種可以觸摸得到的實物,我便能夠容易地察覺盜竊的發生。用肉眼點數得到的貨品少了,便知曾遭盜掠。<br />在保護知識產權這個問題上,看到盜版貨品出現後,便自然知道有人偷取你的設計。<br />你的設計可能屬於一些非實物的概念或意見,但只要設計需要被捆綁在一些其他實物上方可出售(例如光碟或書籍),你仍然有辦法阻止你的設計被盜用。<br />在市場推廣這類競爭上,某出售者會考慮以廣告形式免費提供有關信息給予其目標顧客。但因為不打算向對方收費,故出售者便沒有將信息捆綁在實物上。<br /><br /><strong>無綫失特許經銷地位 貢獻減<br /></strong>結果,出售者當然不能完全掌握目標顧客能否接收他免費發放出來的信息,但同時亦難以證明這些目標顧客有沒有利用他發放的信息到其他出售者處購物。亦即是說,負責落廣告的出售者雖然替同行作出貢獻,但很難決定和執行收費。所以,一個較為簡單的做法是容許負責落廣告的出售者成為特許經銷商,由他個人收取廣告帶來的回報。<br />無綫電視早前不服1,500萬的版稅,原因它認為自己替音像聯盟所作出的貢獻價值甚高。版稅加上貢獻價值是無綫電視付給音像聯盟的總價錢。可是,RED MR卡拉OK上周揭幕帶給音像聯盟另一個新平台。無綫電視替音像聯盟旗下的歌手所製造的貢獻須下調,因此亦會願意交出更高的版稅。Joe Chan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7541754707269883675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5967062019248947104.post-16869409062372640912010-12-14T20:51:00.001+08:002010-12-14T20:52:36.359+08:00喪親轉化懷思 價值倍增上周並非一個令人愉快的星期,報章上,出現不少港人離世的新聞︰仁安醫院男嬰出世三日後猝死、氣溫驟降致三人凍死、東涌非法營運邨巴交通意外奪去一名母親的性命、年輕補習老師因感冒導致心肌炎不治、更有夫婦因貧困選擇自焚,希望在陰間做一對「有錢鬼」。<br /><strong><br />溪錢「超量寬」 紙紮劣B貨<br /></strong>對於失去的親人,我們大概會作出兩個同時執行的方法來面對生離死別。第一,進行一些儀式來妥善安排他們在另外一處的生活無憂無慮。第二,永遠懷念他們。<br />今天,我會指出後者的經濟效益遠比前者為大。<br />屬於第一類的做法通常是預備一袋又一袋的陰司紙或溪錢來作過路錢,確保路路暢通,事事無阻,享受奢華生活。但這些燒到陰間的溪錢數量,極有可能已經遠遠超越美國於第二波量化寬鬆將發行的美鈔。因此,在陰間出現極度通貨膨脹將勢不可當。這些陰司紙的購買能力是非常受質疑的問題。何況,陰司紙有可能因為來自不同地方而成為不同地區貨幣。故此,滙率會是一個令人頭痛的問題。<br />有甚麼方法保證燒給親人的陰司紙不會貶值?你可能立即想到改用紙紮名牌皮袋或轎跑車來代替溪錢。但你有沒有想過,當他們收到一些比B貨更為粗糙的冒牌貨時,反應會怎麼樣,在陽間設法使親人在陰間生活舒適,交易費用甚高。<br />關於第二類做法,瑪利諾修女SISTER JEANNE對我說過,所有她深愛的離世親人和好友,都在她心中復活、重生。她再說,這是鐵定的事實。或許有人會標籤這個選擇為自我麻醉,但在這個真實世界裏,確實有不少人(包括我自己)依賴這個竅門來面對生活問題。<br /><br /><strong>在心重生 變共用品增鬥志<br /></strong>首先,大家需要明白「共用品」這個概念,共用品是一項可以被大眾一起使用而互不妨礙對方的物品。對比「私用品」的使用帶着「獨有」的性質。當一項私用品被某人使用時,其他人便無法使用。<br />財富和物質消費屬私用品。信息、見解、信念屬共用品。因為私用品只能供個人享用,這個物品對社會的價值便視乎它落在誰人手中。若它由一個最懂享受它的人所擁用,這件物品便帶給社會最高的價值。<br />共用品則不同,只要使用者人數增加,它便能夠產生更多價值。讓深愛的人在你心中重生,你個人的滿足、或其他陌生人無法體會的快樂,便可與這位心中的親人分享,使個人的喜樂立即變為共用品。你所做的任何事帶來的價值便倍增,你自然亦會更具鬥志。Joe Chan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7541754707269883675noreply@blogger.com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