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1日星期二

補習無助成績 「天王」全靠宣傳

現代教育補習社宣布掛牌上市,這個決定必然有利現存股東。可能這是比銀行借貸成本還要低的擴充方法,又或者現存股東希望利用新股東注入的資金,來減少自己的投資和預期損失。

我們暫時無從引證,但如果我們從一個可能存有偏見的角度看,認為補習社的興旺是反映日校教育制度的失敗,那麼現代教育的股價將會成為投資者對正規教育制度的不信任票。但如果補習社真的是針對日校制度的不足而跑出來的話,現代教育自己又怎麼會同時間營運正規日校呢?

日夜校齊辦代表着多樣化經營,提供不同服務。再者,在我這個內行人的眼中,補習社的興起並沒有改善普遍學生的分析及語文能力。在大學裏任職的導師亦持相同意見,這樣看,近八成中學生光顧補習社又獲得甚麼服務?

日校低分學生 成補習社商機
學生接收的服務當然視乎老師的個人決定,所以,最終問題離不開日校老師與補習社老師各自面對的不同情況。由開學那一天起,日校老師所面對的學生不單止數目固定,而且還缺乏流動性,因為學生轉校是非常罕見的現象。日校學生亦很少機會有權要求校方更換老師。在這情況下,老師與學生在配對上產生問題便在所難免。老師有兩項選擇:(一)維持整體學生學術水平,花較多時間於一些水準較低的學生身上,(二)爭取公開考試A級成績數目,把潛在優異生作為設計教材筆記和講學模式的對象,放棄在班內水準較低的同學,亦即是出賣後者的利益。

只要資助學校不能合法地把爭取最高金錢利益作為其經營目的,自然地這些學校會改去爭取非金錢利益。依賴學生的A級成績來作品牌效應便是常見的後果。大部分被漠視,被放棄的學生便成為補習社的商機。補習社的成功在於它不搞精英,盡管很多補習社都慣常地在廣告中標榜奪A目的,但對象是針對一般大眾學生,帶給他們一點不離不棄的感覺。所以,筆記內容必須顯淺,一望即明,減低學生爭取成功感的交易費用。

筆記特別顯淺 增學生成功感
但膚淺的教材難以應付公開試的要求,補習社老師於是面對另一問題:怎樣說服學生筆記內容經已足夠?老師自己的財富便成為一項有關的保證,又如「座駕法拉利」,「自住凱旋門」及「多次貼中考試題目」等演變為「天王」的徽號,成功人士的代表,大大增加筆記的權威性。簡單來說,「補習天王」必須依靠信息費用的存在才能出現。

2011年6月7日星期二

以教材吸引選書 合法「賄賂」?

上周閱讀有關學校教科書分拆定價的報道時,方才發覺出版商在今天香港教育界已經搖身一變,成為幕後教科書「老大」。

它們提供的教材包括教師用課程、備課手冊、作業及答題、答題紙、試題庫、評估課業指引、專題研究、教學進度表、教學用途、資源庫,以及網站支援。

在以上範圍外,老師對於知識傳遞這方面還作出甚麼個人的貢獻呢?

拒透露教材價錢 為甚麼?
這些所謂補充教材都是針對老師的需要而出現,亦即是替老師擔當部分教書責任,以非金錢回報作類似「賄賂」的行為。在現今的法律下,這令人懷疑是合法的賄賂,藉此吸引校方選書。

在新學年適用書目表中,共有20套課本分拆定價,分拆後的輔助教材有明顯的價錢,這代表着在分拆前,出版商「免費」提供給老師的教材明顯地存在市場價值,當然可以被視為送禮的一種。

出版商拒絕分拆是盡量隱瞞「免費」教材的商業價值。教育局局長孫明揚發出最後通牒,以政府招標出版課本來威脅出版商分拆課本和教材,以制止這類可能屬「變相賄賂」的經營手法,改變出版商之間競爭的遊戲規則。

以經濟手法 解決法律問題
由於這牽涉的人太多,以法律途徑來解決問題的交易費用太高,因此,便由教育局以行政方法來處理會較「經濟化」,學校當然不願被指為受賄的一方,所以它會盡量貶低那些「免費」教材的價值。

有記者報道,受訪「校長坦言不少輔助教材根本用不着,但書商隨教材送到學校,最終只有接受。」而孫明揚亦似乎非常積極地保護校方免受事件牽連,強調「老師傾向使用自製教材,甚少使用書商餽贈的教材。」分拆定價本身未必能阻止書商推銷手段。

課程愈複雜 老師愈依賴教材
有出版社向學校推出優惠,只要校方選用其課本,網站支援的年費便可由正價2萬元減至1,200元,費用大減94%。象徵式收費與「餽贈」在程度上分別不大。只要老師對「免費」教材需求愈大,書商從中獲取的溢利便愈高,而分拆便愈難發生。老師對教材的需求跟科目的複雜程度成正比。科目的複雜程度當然跟高低班而定。因此,我們可以作出以下的推斷︰

低班課本跟教材分拆會較易發生,而高班課本分拆則較難。事實完成符合這個推論。有16%小學課本與教材分拆定價,而中學課本則不足3%,後者可再分為初中和高中。初中850多本書中,有39本已分拆,但新高中課程的830多本書當中,只有3本分拆。

2011年5月31日星期二

生仔納重稅 趕絕中介堵闖關

有報道指,內地孕婦來港闖公立醫院急症室入院產子的人數,今年首季較去年同期大升五成。

在facebook裏,有網民把直闖急症室與買私煙掛鈎。原因是中介公司預約私家醫院床位的費用,最近為15萬,但安排進入公立醫院急症室則只需7萬。我沒有私家醫院內地孕婦分娩數據,但從醫管局提供的公立醫院內地孕婦分娩個案數字看,經急症室產子佔總數的比例頗為穩定:

價格上升 需求減少


2009年7.1%,2010年7.4%,而2011年首季為7.3%,雖然經急症室產子的內地孕婦數目較去年同期升五成,經正常渠道進入公立醫院產子的孕婦數目亦升近五成。因此暫時看不到有迹象多了人改用急症室來港產子。

讓我們返回網民的辯論。A君提議抽「生仔稅」來減低內地孕婦來港的意慾。但B君則認為加稅的阻嚇性有限,就算稅款加到100萬也是「小兒科」。亦即是說,B君認為李華明建議醫管局增加經急症室入院分娩的罰款到9萬元的做法,缺乏阻嚇性,無補於事。還是修改基本法,限制內地孕婦來港拒絕簽發具法律效用的出世紙為上策。

A與B之間的爭論原本是集中於所謂「價格彈性」的問題上。立論是價格上升對於減低需求量的有效性問題。其實,有關消費者為爭取某項物品而願意付出多少代價的問題,屬於心理分析遠遠多過經濟分析。但當話題把「生仔稅」以「煙草稅」的形式來處理時,爭論便開始一塌糊塗。

稅收津貼本地孕婦 兩全其美

B君以私煙為代替品來指出煙草稅減低市民吸煙意慾的效用不大。這是正確分析。但把結論進到「生仔稅」上,則是莫名奇妙。在煙草稅的法例下,食私煙是逃稅的行為。但在A君建議的「生仔稅」下,只要媽媽替嬰兒申請出世紙,這個稅便難以避開「生仔稅」即是出世紙的額外價錢。直闖急症室產子絕對不是食私煙的行為。況且「生仔稅」會蠶食中介公司的收入。

港府可以把中介公司收取的費用,以稅項形式佔為己有。中介公司退出市場,臨近分娩的內地孕婦便較難靠自己本事避開入境處人員耳目過關,直闖急症室的數字應該會下降。

至於「生仔稅」對內地及孕婦是否「小兒科」,根本不是問題所在。若「生仔稅」不能阻擋內地孕婦來港的話,港府可以利用稅款安排本地孕婦到外國例如美加的高檔醫院進行分娩,津貼丈夫同行讓夫婦二人再享蜜月。只要本地孕婦的利益受到保障,「生仔稅」是否具阻嚇性與問題無關。

2011年5月24日星期二

李嘉誠為何「唔識買」六合彩?

上周「億元世紀六合彩」熱潮席捲全城,市民源源不絕蜂擁步入投注站,力求「刀仔鋸大樹」一碰運氣。當眾人紛紛希望一夜發達之際,李嘉誠卻回應說:「我一向無買六合彩,亦唔識買!如果買中咗,都會與大家分享。」

報章為李生的回應作出不少似是而非、莫名其妙的「結論」,認為李生不會跟一般小市民那樣,存僥倖之心博發達,又說1億港元在他眼中不算大數目。報章對李生的心理狀況彷彿瞭如指掌。

六合彩「賭運」 自願收入再分配


像六合彩這類賭博是一種自願性的收入再分配機制,參與者互相達成共識,各人拿一小筆金錢,讓當中某些人享用。這就是所謂「賭運」的意思。

只要任何一位參與者怎樣落注也無法影響六合彩結果的話,一般小市民的中獎機會便不會因為其他人參與而受到威脅,但主辦機構的收入就會因投注量不足而受威脅。

獎金累積變宣傳 減馬會成本

因此,六合彩的設計確保在投注額下降的情況下,每位投注者中獎機會雖然不受影響,但有人中獎的機會則相繼下降,容許獎金累積到下一次六合彩,用以刺激下次的投注額。這是馬會保障自己收入的安排,今次少人中獎便成為推動下次六合彩參與的最有效廣告,大大減低馬會須負擔的交易費用。

每位參與者在這個再分配的遊戲裏,都沒有向社會製造任何服務來換取財富收入。

報章所指的小市民與李嘉誠的分別,在於後者並非依靠收入再分配來積聚自己的財富。把其他人的財富據為己有並非商人的手法。地產發展商跟所有生產出售者一樣,依靠提供物品來交換對方的收入,但這不代表生意不存在風險。

輸贏無定律 博彩不同營商


對於消費者需求的預期,在生產進行期間永遠不會百分百肯定。可是,這類風險跟買六合彩不能以同一手法處理。

互相競爭的生產商,對消費者的喜好和消費意慾上的分析和結論會出現分歧。最後賺錢才是代表理解正確的唯一有力證據。就連虧損也是一項具價值的信息。它叫你下次須改變策略,改變以前你一向對消費者的理解。不管賺錢抑或虧損,生產商都必然上了一課,有助他們下次的生產和投資。

商人目光長綫。李生「唔識買」六合彩,因為每次的結果無法被運用改善下次投注的回報。

有機構警告,當市民「慢慢覺得六合彩滿足唔到,就會去賭馬、賭波,有危機變成病態賭徒」。原因是賭波並非賭運,而是賭眼光,賭分析,每次賽果,都可以被下注者視為改善下次投注策略的理由。

2011年5月17日星期二

酒吧滋擾 市場解決最有效

祥達發展將於美孚新邨第8期旁空地興建一幢20層高的住宅,但居民認為這會造成屏風效應的滋擾,故此發起500人「瞓街」的示威行動,阻止工程展開,但發展商隨即入稟高院,指控示威者滋擾,令它受到金錢損失。

保自身利益 必互相指摘
當然,我們最後須依賴法官的裁判來決定究竟哪一方才是滋擾者。但一般來說,著名的「高斯定律」帶給我們一個客觀的角度看世界,凡是雙方就資源使用的問題上發生衝突,互相競爭時,每方必然指摘對方入侵及滋擾。這純粹是保護自己個人利益的基本行為。

限酒吧發牌 紓中環噪音
同樣地,有中環居民被林立蘭桂坊和蘇豪區的酒吧噪音滋擾,希望政府立法限制酒吧的營業時間,酒吧老闆必然認為這樣做是滋擾他們的生意。解決這類問題可以依靠政府立法干預,例如限制在住宅區批出酒牌,從而限制酒吧數目。又可以立法規限營業時間,又或者向老闆收取額外營業稅,從凌晨12點後每小時算。也有議員提議政府設立投訴機制,負責安排調解,由居民與酒吧老闆互相「講數」來處理他們的利益衝突問題。

這些所謂滋擾被舊派經濟學稱為「界外效應」,指某決策者只關心自己個人利益的行為,同一時間他對外人產生損害,但他不管,不用負責任。

說到責任的問題,分析便更加模糊。把地舖租給酒吧老闆的業主,又是否不顧及其他樓上居民的利益而須為噪音問題付上一點責任?酒吧老闆成功地從業主手上租來地舖皆因其他競爭者出不起價錢。亦即是說,其他零售行業的預期收入敵不過酒吧收入。原因又何在?因為街坊居民在區內的消費力不及外來的酒客。所以,街坊居民又是否須付上責任呢?

這裏讓我幻想一個假設︰這些酒客統統是非本地遊客。在這個情況下,發展商有可能看準遊客的需求,把酒吧區內舊住宅改建為酒店,方便遊客酒後返回住所。這樣,噪音的繼續存在便不會構成任何滋擾。

但細想一下,事情發展還有一處地方需要我們考慮。發展商若出高價收購舊樓改建,業主選擇繼續把物業保留下來收租而所須付上的代價便因而上升。最後,租客若不是要捱貴租,便會被迫搬遷。兩者都可被視作為對租客產生的滋擾。但因為市場規則一清二楚,價高者得,價低者失,被滋擾的受害者只好無話可說,沒有滋擾的世界並不是我們活在的世界。

2011年5月10日星期二

醫護荒活豬貴 經濟學上有共通

香港現時產科醫護人員不足的問題正好與內地供港活豬的壟斷分析,有非常相似的地方。一如以往政府不斷發出假訊來隱蔽事情真相。

內地孕婦來港產子,目的是換取兒女的香港出世紙和身份證,如果港府拒絕簽發具有法律效力的出世紙,內地家庭對香港醫院產科的需求自然退減,根本毋須使用「預約產前檢查及分娩服務證明書」這類許可證,來約束來港產子的內地孕婦數目。因此港府的出世紙政策,有利推動本地醫院產科變為出口工業。

代理壟斷活豬供應 增收入
無奈醫務人手的供應受到壟斷規管,無法擴展。對任何工業來說,需求上升永遠是一項好消息,因為需求帶動供應。但本地產科則例外。大多數私家醫院今年12月份的分娩名額已經爆滿,即使本地孕婦也無法預約。問題在於醫護人員入口嚴重受阻,與入口活豬供應情況類同。

中國內地的新鮮食品市場管制非常寬鬆,原因是交收及運輸點實在太多,管也管不來。但中國對食物的進出口管制則嚴格得多,因為運輸港口比較少,所以亦較容易管。況且,管制替官員帶來貪污的良好機會。只要出入口食品的價錢比較高,貪污的利錢亦較大。

世上很多管制都可以從私利這個假設解釋得出,中國供港活豬由3間代理商負責。它們必須約束來港活豬供應,操控本地豬肉價格才可賺取「壟斷」收入。

打破壟斷,開放市場,增加供應,可以降低豬肉價格。保障入口活豬衞生潔淨,亦當然是維持壟斷的最佳藉口。同樣地,只要當局容許醫院輸入「外援」,增加婦產科護士人手供應,公立醫院護士流失的問題便可得到一點紓緩。

香港號稱國際都市,日常運作必然依靠大量外援支持。從女傭到足球比賽,以至金融及銀行業,哪裏沒有外援幫手?

醫護工會「排外」 香港難免老化
醫管局不停地重複它將會在甚麼年度增聘幾多百或千名護士,但它從來沒有公開這些護士從何處聘來。醫管局又聲稱會考慮增加一個培訓本地新人項目,即是排除入口外援這個選擇,幕後壟斷操控者當然是各大本地醫務人員工會。

政府可以增聘醫生和護士,但它在現有的規管下無法主動增加醫生和護士供應。政府希望依靠發出世紙鼓勵內地孕婦來港產子,從而增加未來居港年輕人數目。但可惜不獲醫生和護士工會提高人手供應的配合,寧願限制分娩定單數目,也不欲外援來分一杯羹。

2011年5月3日星期二

查核機制 如何減孌童癖再犯?

據懲教署發表資料顯示,2010年的性罪犯人數較對上一年增加14%,而性罪犯獲釋後再犯性罪行的比率為10.5%,性罪行的增長和再犯比率的嚴重性似乎有增加警隊監管費用的趨勢。

減就業機會 遏再犯比率
於今年下半年落實的「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將會以約束性罪犯獲釋後的就業機會,來遏止再犯比率。到時,全港兒童機構在招聘過程中,有權在求職者自願下,向警方查證求職者曾否干犯性罪行。亦即是說,帶有性罪犯紀錄的仁兄不獲兒童機構受聘將會是合法的歧視。

但全港家長則未有權利使用這個機制。有報章指,政府擔心家長在招聘上門補習老帥時,一旦得悉釋囚確有性罪犯行紀錄,可能四處公開,故此政府需要更多時間研究其他法例禁止家長公開求職者的性罪行紀錄。

有案底自不應徵 有過濾作用
這是個謬誤,其解釋是基於一個極靠不住的假設:在新機制下,2010年的性罪行釋囚仍然會勇於上門求職。但查核機制的作用是隔濾,產生一個「分隔均衡」(Separating equilibrium)的結果。明知將會被合法歧視,性罪行釋囚不會費時失事應徵。上門求職的仁兄必定沒有性罪行紀錄,根本毋須擔心家長「四圍唱」。政府不授權家長查核紀錄是另有原因的。

兒童機構老師與上門補習老師這兩份職業是替代選擇。而某程度上,新機制產生了一項替代效應,驅使有性罪行案底的教職員改去當上門補習老師,讓孌童癖有機會接近子女,家長當然憂慮。但上門補習老師被家長在場監察,而任職兒童機構老師則不會全時間被校長監管。子女在家中受到家長親身保護,但子女在上學時則沒有這項優待。固此,立法阻止性罪行釋囚進入校園的需求比較大。

有家長會代表認為「家長才是最有需要使用查核機制的一群」。這個結論不合邏輯。家長渴求有權使用新機制,純粹為了節省自己須花上的監管費用而已,阻止性罪行釋囚進入兒童機構任職同時,亦產生代價,求職選擇或機會被減少,收入亦有可能隨之下降。正當行業帶來的收入水平,是反映犯法被收監須付上的代價。從需求定律的角度出發,這個收入水平亦是制止犯法的有效因素。

家長自行監察 難免付出代價
《私隱條例》能夠保障釋囚改邪歸正,尋找正行職位的機會。有正當收入,有朋友、有家庭,為犯法而付出的代價上升。政府希望減少孌童癖接觸兒童的機會,但亦需要避免打壓他們的收入,從而不至於增加非性罪行的犯法數字。叫家長自己承擔監察費用是這個取捨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