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27日星期二

杜絕豆腐渣 監管不如自管

從有關四川地震的新聞片中,我們可以一清二楚地看到當地學校的豆腐渣問題,在學校倒塌後的 瓦礫中,不易找到明顯外露的鋼筋,而不時在片中可見到周邊的房屋仍然屹立不倒。

  地方學校與其他房舍分別何在?很簡單,學校是由當地的政府官員動用公款建造的,而其他房屋則是私人自己掏腰包付錢建造的。當地官員從中圖利,令到學校偷工減料,毫不稀奇,這些事情,跟我們本地前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林永康濫用職權來詐騙海外膳宿津貼這種行為,沒有多大分別。通常最時髦的解決方法都莫過於監管,監管,再監管這類口號。

◆你管我我管他 煩惱無止境◆

  現時香港通貨膨脹速度有急升的趨勢,政客慣用的伎倆必定是要求政府監制價格。當政府內部出現甚麼問題時,又必定會成立甚麼獨立委員會進行監管而立法局議員尤其重要,因他們是市民推選出,來以監管政府立法的角色。整個社會運作彷彿瀰漫着互不信任氣氛。

但我個人認為上述的觀點畢竟帶有一些矛盾。政府一方面要承擔監管市場的責任,但另一方面政府運作亦要受到監管,那即是說,我們不能完全相信任何一位監督員。因此有必要委派另一位監督員去核查第一位監督員的行為。但剛被委任那位新監督員是否又需要被其他人監管呢?「監管」這個觀點只會帶給我們無止境的煩惱。在分析上,政府官員出現濫用職權的情況,是因為職位容許他們有權影響資源使用,但不給予他們權利去收取資源使用帶給社會的效益。

◆官員有權無利 惟靠貪◆

當我自己出錢建造房舍,我當然有權成為業主。建築材料的選擇,房屋的耐用程度,便視乎我預先估計房舍在將來可以帶給我多少租金收入而定,地價愈高的時候,我選擇建造的房屋必定會愈豪華、愈高檔。這等如當你要付上1萬、2萬元買飛機票到巴黎去旅遊的時候,你不會專程到當地吃麥當勞和購買明信片便了結此行。)

  政府要干預市場,不依賴私人辦學。官員於是有使用公款建校的權利,但這班高官無權成為業主。偷工減料便成為唯一圖利的渠道。當使用權和收入權同時集中在一人身上時,這位仁兄從資源使用賺來的收入,其實是最有效的監管工具。

  亦即是說,最有效的監管方式便是自我監管。但所謂「政府機構」,是刻意削去官員的收入權,令到自我監管不能實現。

1 則留言:

匿名 說...

inspired!

The paradox "Who monitors the monitor", as mentioned in your les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