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29日星期二

政府少干預市場 減官商勾結

新世界發展(00017)董事總經理鄭家純和執行董事梁志堅,試圖以司法覆核為理的花招,拒絕出席立法會調查梁展文事件聆訊,目的似乎是為着逃避回答立法會,有關梁展文從那方面能帶給新世界一些商業價值這類的問題。

一位政府高官離職後的商業價值,在政務司司長唐英年早前於中文大學發表的演說內,完全沒有出現過,他確實在演說中曾指出施政應以民為本。但這不過是指明特首應負的責任,並不等如參選特首的個人理由。

當然,唐英年絕不可能愚蠢到談及一位特首退任後的商業價值會否急升,這個敏感問題與內地新聞傳出的官商勾結事情完全是兩回事。

蘇聯瓦解 軍人變犯罪首腦

已故領導人鄧小平在70年代開始推行改革,逐漸引入產權制度,他明白到人類自私自利這個動機,需要在適當的制度環境下,才可以發揮互利的功能。

但任何制度,改變一開始必然導致財富分配產生相應改變的局面,依賴舊有條件發財的利益既得者,必定反抗改革。最重要的,還是在未建立新遊戲規則前,貿然粉碎舊有制度,很容易令到武力使用成為重新界定權利的競爭準則。

緬甸這個貧窮國家,多年來受軍人統治是一個例子。蘇聯瓦解帶來的麻煩更大,一向以鐵幕手法鎮壓人民的前蘇聯,必須依賴大批軍人和秘密警察來運作。突然間,中央政府一聲說再見,讓周邊其他附屬國家紛紛獨立。之前跟政府打工的軍人和秘密警察面臨失業,於是組成黑社會,利用他們一向擁有的技能繼續發財,令到今天的俄羅斯和所有巴爾幹半島的國家經濟停滯不前,而這些前秘密警察不少已榮升國際犯罪集團首腦。

干預少 商人不必勾結官員


鄧小平指出,必須「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便是一開始清楚地將一些控制企業運作的權利,交給有能力足以阻礙改革的政要人士和地方官員,來交換改革能夠順利被通過的機會。只要這些控制資源使用的權利,日後得以轉讓,企業管理最後會落到有能之士的手中,這是我個人理解中國改革的看法。

官商勾結的必須條件,是政府有權干預市場,政府有權影響營商環境,間接地影響生產運作。港府現時干預市場的能力遠不及內地的情況,商人用不着勾結在職官員。

叻人為政府效勞 自我增值

況且,高官離職後,大可名正言順地加盟商界,將他對政府長遠發展計劃的認識,來幫助私人企業發展。這樣,加入政府機構便可成為有效的自我增值橋樑,從而更加吸引唐英年口中的「叻人」為政府效勞。

2009年9月22日星期二

要做好領袖 聆聽絕不夠

上周唐英年在中大以「領導、包容的藝術」為題的演說中,出現不少令人費解的疑問。首先,他講及的「領導」並非單指政府機構的最高領導,而是一個社會的領導人,影響社會民生的最終決策者,整個演講內容的基礎假設是唐先生認為香港社會運作需要一個領導人。

以民為本 達致市民分工

他描述的領袖,必須聆聽各階層聲音,不可以堅持「我煮乜,你食乜」的心態,應該讓「市民食乜嘢,點樣煮,都有份話事。」可是唐先生在演說中一開始便已經指 出領袖制定政策必須以民為本。若果這個大前提已經一早得到共識,市民已經放心這位領袖會以他們的利益作依歸,自然地大家都會樂意授權這位領袖替我們作決 定。參與「話事」絕非一份免費午餐,它需要大家花時間,花精神。

專業決定 仍需倚賴精英

「以民為本」的理想結果是達致分工合作,市民各自奔跑照顧自己的私人利益,而領袖則全力監察共同整體利益。例如,當聯儲局或歐洲央行調整利率時,我們從來 沒有看到市民遊行反對。大家認為這是因為市民「有份話事」決定利率嗎?我們互動地接受當局的決定,因為我們知道自己並非專家,對銀行業運作和宏觀調控並沒 有深入的理解,最重要的原因,是我們不願意花時間、花金錢去明白這些複雜的事情,我們於是接受一些精英的決定。我上館子用餐,因為我「唔識煮餸」。在那裏 「點樣煮,邊個煮」,我何來「有份話事」呢?如果廚師本身未夠功力自行決定「點樣煮」,不論餐廳給予食客多大的「話事權」亦會無補於事。所以,若政府官員 未達「精英」的要求,市民又怎會放心?從這個角度看,唐英年指香港早已告別精英政治,反而令人擔心。另外,假設唐先生心目中的領袖暫時放棄私利,着眼大 局。再假設這位領袖是「一個好的聆聽者,放下身段(領袖的身段為何會出現在演說中?)聽取不同及反對聲音」。

衡量不同聲音 欠量度值

但唐先生沒有講出怎樣衡量這些不同聲音的重要性,在社會裏,你爭我奪,實屬平常。勝負須視乎遊戲規則而定。在立法會上,有人嘗試以聲量作準則。但聲量難以 反映某些意見的重要性,在市場競爭下,競爭者需要付出價錢。而價錢能有效地量度競爭者心底裏的價值,政府遊戲正好缺乏量度價值的工具。以示威遊行為例,從 示威人士數目多少,我們或者可以估計他們對交通帶來的損害,但卻難以推算他們所反對的措施會帶給他們多少損失。作為一個領袖,「聆聽」是絕不足夠。

2009年9月15日星期二

醉駕尚且嚴打 禁毒何需手軟

我們不時收看到政府發放兩個類似的電視廣告,呼籲青少年遠離毒品,及鼓勵市民擺脫沉迷賭博的心態。兩者都強調這些行為對自己身心、家人和朋友所產生的負面影響,但政府卻針對校園吸毒問題試圖立法強制驗毒,而對好賭則似乎沒有考慮進行甚麼制止措施。要從立法途徑來遏制某些行為明顯地是干預人權的做法。但在社會裏,你我之間的人權往往出現對立。

醉駕人權與路人安全 必須取捨

現時,警員有權向任何駕車司機進行酒精測試,是揭露私隱的做法,干涉市民酒後駕駛的權利。若酒後駕駛的權利受到保護,那麼路人確保自身安全的權利便自然地遭受威脅。人權的界定必然會被取捨這個局限條件所影響。醉駕或超速駕駛的權利不可能跟路人安全的基本權利互相並立,取捨在所難免。完全不受管束的人權在社會裏不會出現,這只不過是佛利民所提出「世上沒有免費午餐」的簡單道理而已。

至於好賭這個問題,政府坦然指出這是家庭破碎的重要因由,但絕對沒有鼓勵市民戒賭,更加沒有立法阻止市民酒後賭博或超額下注。市民戒賭可能有助減少家庭糾纏問題,但卻會同時政府博彩稅收減少,影響其他政府設施的供應。因此,政府必須在博彩稅及減少花在處理家庭問題的資源這兩項事情作取捨。遏止賭博,從政府的角度看,並非明智之舉。

驗毒增戒毒信心 打擊毒販收入

在校園強制驗毒跟對司機強制測試酒精,當然是侵犯私隱。但它們亦再一次指出世上沒有完全不受管束的私隱權,而各位亦須明白強制驗毒的最終目的並非為着揭發學生吸毒的行為。校園強制驗毒的可行性正好是基於吸毒者害怕私隱被公開揭發。所以,強制驗毒本身是一種威脅,增加吸毒者戒毒的決心,若吸毒者漠視私隱被公開,強制驗毒亦會失去其效用,學生反對之聲只會增加警隊對強制驗毒有助反毒的信心。警隊要打壓的對象並非吸毒學生,而是毒販的收入來源。校園網絡是不可小覷的毒品零售市場,不單止每月有新同學加入,而畢業後的「顧客」亦會繼續「幫襯」。

毒品交易 間接津貼人口販賣

販毒是走私其中一門生意,走私渠道被確立後,其他貨物亦可同時作非法買賣,包括人口和武器。但走私是一項資金密集的生意,必須預先買通沿途各國有關官員。

從事多元化的走私活動是籌集所需資金的有效橋樑,當小朋友拿出零用錢與毒犯交易時,無意地他們正在津貼世界各地的人口買賣,幫助毒販侵佔各地婦女的人權,令到黃色行業不時有「新貨」供應,這樣,吸毒與醉駕又有何分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