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姊弟戀的同居男女,靠綜援支撑生活,疏忽照顧三個月大女兒,導致女嬰活活餓死,上周被判誤殺罪入獄六年。法官形容女嬰去世時的照片令人慘不忍睹,但對於兩名被告容許女兒在自己眼前活生生餓死,卻無法明白他們嚴重違反父母天職的背後原因。最後,只好把他們列為人格障礙來處理。
女嬰並沒有出世紙,在人口紀錄中,她不算存在。但畢竟她跟我們在香港一起活過三個月,今天我們便替她(雪兒)的不幸查個水落石出為止。
寧棄額外綜援 不願延續家庭
「無知」可能是一個理由,家中多了一名女兒,被告本可申領額外二千元綜援。只要替女兒辦妥出世紙便可立即收取這筆金錢,但兩被告一直沒有申請。我當初還以為這是愚蠢所致,後來得知女被告幾年前跟另外一個男人生了一對孖仔,交給外婆照顧,已經申領5,000多元綜援。女被告與男被告亦有一個三歲的兒子,每月領5,200元綜援過活。所以,從經濟分析角度看,他們寧願放棄額外2,000元綜援,也不去替雪兒辦出世紙。
生兒育女可以被視為男女雙方決心延續家庭關係的承諾表現。子女成為這類關係的證據。但當雙方感情破裂,子女的出現會增加分手的交易費用。這裏我們暫且不提子女撫養權的離婚個案和耗費,因為雪兒的父母只是同居關係,不需離婚。
男被告今年只有22歲,而女被告31歲,終日沉迷電腦遊戲。兩人關係脆弱,不難理解。若雙方有分手的意慾,他們自然會減少跟對方溝通和合作,設法節省投資在鞏固家庭關係的心思。遲遲沒有替雪兒辦出世紙,反映他們不願再合作下去,不願看到任何證據指出一些還未了結的關係仍然存在於他們之間,不願看到雙方的名字同時出現於一些如出世紙這類法律文件上。
生兒育女是投資 冀子女莫忘
男被告花錢吸煙,卻解釋無錢買奶粉,明顯是「退股」的行為。多年前,男被告與父親吵架而離家出走,家庭關係和天倫之樂對他而言可能是一項陌生的投資計劃。社會學家指出人類生兒育女是一項投資,是希望將自己的經歷留在子女的記憶中。在不少離婚訴訟裏,雙方力求爭取子女撫養權,無非希望子女不會忘記自己。若男被告打算退股,他又怎會期待雪兒長大後仍然將爸爸放在心中?再離家出走的話,這位仁兄便失去綜援。
他亦不欲跟女被告再作出共同決定,把雪兒交給別人撫養。就這樣,雪兒被他們忘記了,至今,雪兒的骨灰仍未有人認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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