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6日星期二

《上河圖》門票 黃牛黨亦有作用

撰文:陳德廉 前香港大學經濟及金融學院院士欄名:經濟解釋
電子動態版《清明上河圖》原本10元一張的門票,在網上已被炒賣到10倍價錢。有報章記者強調「炒黃牛」在港屬違法,於是着手探索這個問題「炒黃牛犯法,點解炒樓唔犯法?」該文章提到打擊黃牛黨是為着打擊假票的出現。原文指出:「受歡迎的表演及體育節目,門票幾乎必定出現供不應求,若門票可以轉售,以假票欺詐圖利的機會自然較高,規管黃牛黨可以減少假票出現。」

黃牛黨圖利 黑社會打假
所謂供不應求,是指價格仍然有上調的空間,但不知甚麼原因,出售者沒有把握機會加價。所以黃牛黨的出現純粹視乎出售的定價水平。另外,黃牛黨沒有固定經營零售店舖,又缺乏品牌保證和口碑。消費者跟他們交易應該明白到會有一定風險。若有假票出現,消息傳出,黃牛票的交易便自然受到打擊。因此,若黃牛黨得以持續存在,必須要依賴一些例如黑社會這類組織來營運,因為它們能夠有效地阻止假票出現。亦即是說黑社會這個制度已經是一個有效辦法打擊做票,不用立法。

產權完整 炒樓不同炒票
炒樓當然不用愁會出現假樓。不過,最重要的,還是地產商需要二手樓宇買賣提供出來的價格信息,去決定推出新樓盤的日期和定價。
炒黃牛是否合法,主要視乎原本出售者在買賣時給予對方甚麼權利。若買方所付出的票價只能換取享受展覽的權利,而不包括轉讓權和用以賺取收入的權利,炒黃牛便屬犯法。物業屬於置業者的私產,給予置業者使用權、收入權和轉讓權全部三個權利,炒樓自然合法。

象徵式收費 拒無誠意人士
由政府辦展覽,負責人沒有權利就門票收入分佣。爭取最高門票淨收入,再不是官員決定票價的目的。主辦者的表現,需從其他準則入手來量度。政府口口聲聲服務大眾,所以被採用的準則必須能夠與公眾利益扯上關係。入場人數往往是被選用的準則。原則上,免費派發門票是最有效的方法,但完全不需市民付出代價,主辦者便無從肯定對方是否有誠意跑來欣賞《清明上河圖》。象徵式收取10元容許門票,分配到一些打算參觀展覽的人士手上。這是量度預期入場人數較為可靠的指標。
對政府而言,最關切的問題是這60萬張門票會否全數被使用。只要網上炒賣不會導致大量閒置門票出現,我相信政府不會費時採取任何行動禁止炒賣。
炒黃牛雖然表面上違法,但實際上等同合法。

2010年10月19日星期二

谷發水樓尾班車 增短期供應

曾蔭權在上周施政報告就規管「發水樓」所發表的「台詞」中,有些用字即時喚起我的好奇。

首先,他直接地譴責縮水單位以建築面積算價錢的做法「是不要得的」。另外,買家被騙後,「很嬲的,連我都鬧埋,個個都鬧,這情況是不公道的。」所謂「不公道」似乎是指連曾蔭權自己因發展商的「行騙」手法亦無辜地被「拖落水」。施政報告之後第二天,林鄭月娥亦坦言她個人反對在住宅樓宇提供「尊貴入口」,雲石大堂和水晶燈等豪華設計。

高官或政客在公開場合中以個人感受和價值觀作為立法的其中原因非常罕見,非一般正常表現。因此,我們可以懷疑政府有意隱藏一個真正重要目的。

曾蔭權非常強調發水樓以建築面積算價是發展商存心誤導買家的把戲,增加買家的信息費用。「全世界都沒有其他地方用這方法,只有香港沿用」,這是特首提出的證據,但亦是整個論點的破綻。

推實用面積計價 反刺激交易

信息費用是遏制市場成交量的局限,股票市場和期貨市場的成功在於它們被設計到可以大大減低買賣雙方在收取信息上所需付出的交易費用。現時政府是擔心樓市交易過於活躍,帶有泡沫成分。若在新法例下,轉以實用面積算價能夠進一步增加透明度,亦即時進一步降低買家的信息費用,這便會進一步刺激樓市交易,明顯是前後矛盾的動作。

要理解政府的背後目的,我們必須明白,若其他因素不變,從建築面積轉到以實用面積公布呎價,改變的只是報價方法,不會影響一個單位的價格。買家只在乎整個單位的價格,視察單位後才會下決定。

不論發展商怎麼樣虛報單位面積,買家亦一早心裏有數。就跟買鞋一樣,我只會着急一對鞋要多少價錢。若對方指明報價,通通是左鞋的價錢,但為着答謝我的光顧,所以推出買左鞋送右鞋的酬賓活動,我亦不會因此而感激對方。

只改變報價方法 非改變售價

以實用面積報價為題,實際是增加發展商在屋苑加入停車場、會所和豪華大堂入口的成本。但最漂亮之處是新管制只針對半年後新入則樓宇,鼓勵發展商趕搭「發水樓」尾班車。這樣,在往後4至5年內,住宅供應量便會增加,有助穩定樓市。

美國經濟蕭條似乎會繼續一段時期,而本地的一些銀行已主動提供,還款期長達5年的長期私人貸款,反映這些銀行預期外圍利率在這幾年間不會有上調的壓力。熱錢流入亦會是這幾年香港面對的問題,鼓勵發展商在這幾年內增加單位供應是有助減低樓市過熱的有效做法。

2010年10月14日星期四

言論權限模糊 必然引致混亂

今天讓我們從經濟角度去理解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與變性人W小姐新娘夢碎的不同遭遇。

W小姐為求與男友正式註冊結婚,提出司法覆核,挑戰《婚姻條例》,但被判敗訴;劉曉波起草《零八憲章》,挑戰共產黨執政權。

W小姐覺得香港女性有絕對權利與心愛男友結婚,而劉曉波則認為民主與基本人權應受保障。

W小姐指政府一方面全數資助她接受變性手術,讓她更改註明在身份證上的性別,但另一方面卻不准她合法結婚,是互相矛盾的做法,而諾貝爾評審委員會指中國憲法第35條訂明,國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和示威的自由,但在實際執行上,這些自由都遭削弱。

W小姐堅持爭取結婚權利,不會與男友在香港以外的地方結婚。劉曉波亦沒有選擇離開中國。

法官在判決W小姐案件時指出,香港暫時未有對變性人婚姻作出傳統習俗支持。不同國家在有關的觀念上會持不同態度。例如,澳洲法庭認為「男」和「女」的定義包括接受變性後的「男」和「女」,但英國法庭則未能把「男」和「女」包括變性人。

而中國政府亦指西方國家的民主觀念不太適合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運作。

保障他人利益 權限須受約束

法官在解釋《婚姻條例》是否牴觸《基本法》賦予市民自由結婚權利時,提醒大家結婚並非一種絕對權利,這是經濟分析中最重要的一項局限條件。世上絕不可能容許出現一些絕對,不受任何約束的權利。你無權任意使用你的私家車在路上像的士般載客賺錢,你亦無權亂衝交通燈或駛上行人路。使用權明顯受到限制方可保障其他人的權利。因此,權利的限制程度要從最基本的取捨這個角度入手來決定。

變性人無婚姻權 法例清晰

大概,中國政府亦從這個觀點入手,指控劉曉波濫用言論自由這個權利,來影響社會秩序治安。

W小姐的結婚權利和劉曉波的言論權利最大的分別,不是在於兩者被削弱的程度,而是權利界定的明確性。

W小姐清楚地被界定無權享用現行的《婚姻條例》來註冊結婚。但劉曉波的言論權利跟不上本地私家車的使用權那樣被明確界定清楚,模糊不清去處理權利最終必定導致混亂,等如在十字路口上拔走交通燈必然導致大塞車一樣。

劉曉波為人權 甘付監禁代價

劉曉波曾經說過,「如果你要做個誠實的人,為改善人權鬥爭,坐牢就是你的承諾之一,沒有甚麼好抱怨的。」為人權而付上被監禁11年的代價,可以反映人權在劉曉波眼中的邊際價值如何。

可是,法庭卻沒有清楚指明言論權利應該受到甚麼約束條件的限制。「言論權」只會繼續模糊不清。對於一些模糊不清的概念,當然無法達成共識。

2010年10月5日星期二

回憶有價 助抗海嘯減暴力

「缺乏」、「不足」等局限,都是經濟科學生最容易抓緊的基本概念。很可惜,坊間書本只管提及商品供應量的不足夠。家長往往會就子女成績表出現紅字,而指摘他們不專注溫習。

讀書懶散,是指小朋友把專注力分配於其他非學科的事情上。這亦是怎樣教導小朋友把有限專注力作出適當分配的一大難題。今天,我要提醒大家,成年人一樣會犯上相同錯誤。

全天候工作 回憶成奢侈品

現代人不時把注意力集中於現況問題,完全放棄回憶往事的樂趣以及前人的智慧。發生在將軍澳雙屍悲劇中,妻子因長期照顧不良於行的丈夫,心力交瘁,不忍病夫再受痛苦,妻子殺夫後,隨即跳樓身亡。美國肯塔基州,一名男子疑因妻子煮蛋不合胃口,開槍殺死妻子,再自轟身亡。

假如年輕時跟對方談情說愛的甜蜜蜜、初吻帶來的心跳聲,第一次當爸爸媽媽的興奮,都能通通在腦海活現的話,我相信很難叫自己忍心向對方下毒手。

回憶畢竟是一種經濟物品,盡管往事不會百分百事事如意,它可以提供有關信息讓我面對未來。另外,它提供機會讓我們把注意力移離一些未能解決的現況問題,讓我們得以喘息一刻,暫時避開煩惱。

港人喜愛外遊購物,把旅遊與購物掛鈎。理由何在?香港工業發展由機械式工廠生產轉到資訊服務業。工廠生產令到工人下班後再無法作出甚麼生產貢獻。固此,下班後便是另一世界。

資訊服務業(尤其金融服務業)則大大不同。分析在腦中進行,沒有上班下班之分。況且,有關資訊二十四小時不停湧入,每一項新信息都有可能帶來可觀利潤。這樣,花時間回想過去情懷的代價便急升了,回憶往事亦成為一項奢侈品。

冒牌經濟家 殺傷力超拉登

我的父母都是窮人出身,每次出外旅遊可以成為他們畢生的話題。但對很多中產人士來說,旅遊經歷已一早在腦中煙消雲散,只能依賴搜回來的名牌皮具和手錶這類戰利品,來提醒自己到過甚麼地方。

根據報章講及的醫學調查,全球有5%的人是「購物狂」,他們只是選釋以眼看得到的收藏品來代替回憶。

去年出版的一本書,名為Lecturing Birds on Flying(教導雀鳥怎樣飛),指出金融海嘯的罪魁禍首乃一大群無知的數學家,誤以為自己是經濟學家,妄想有能力把未來的風險數量化,馴服未知的將來,而完全漠視傳統經紀或中間人從多年現場買賣中建立的觸覺,結果通通低估實際風險。據書中作者,這些冒牌經濟學家比拉登更具殺傷力,因為所有大學教科書都教授這些胡言,有效地把妄想症傳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