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6日星期二

《上河圖》門票 黃牛黨亦有作用

撰文:陳德廉 前香港大學經濟及金融學院院士欄名:經濟解釋
電子動態版《清明上河圖》原本10元一張的門票,在網上已被炒賣到10倍價錢。有報章記者強調「炒黃牛」在港屬違法,於是着手探索這個問題「炒黃牛犯法,點解炒樓唔犯法?」該文章提到打擊黃牛黨是為着打擊假票的出現。原文指出:「受歡迎的表演及體育節目,門票幾乎必定出現供不應求,若門票可以轉售,以假票欺詐圖利的機會自然較高,規管黃牛黨可以減少假票出現。」

黃牛黨圖利 黑社會打假
所謂供不應求,是指價格仍然有上調的空間,但不知甚麼原因,出售者沒有把握機會加價。所以黃牛黨的出現純粹視乎出售的定價水平。另外,黃牛黨沒有固定經營零售店舖,又缺乏品牌保證和口碑。消費者跟他們交易應該明白到會有一定風險。若有假票出現,消息傳出,黃牛票的交易便自然受到打擊。因此,若黃牛黨得以持續存在,必須要依賴一些例如黑社會這類組織來營運,因為它們能夠有效地阻止假票出現。亦即是說黑社會這個制度已經是一個有效辦法打擊做票,不用立法。

產權完整 炒樓不同炒票
炒樓當然不用愁會出現假樓。不過,最重要的,還是地產商需要二手樓宇買賣提供出來的價格信息,去決定推出新樓盤的日期和定價。
炒黃牛是否合法,主要視乎原本出售者在買賣時給予對方甚麼權利。若買方所付出的票價只能換取享受展覽的權利,而不包括轉讓權和用以賺取收入的權利,炒黃牛便屬犯法。物業屬於置業者的私產,給予置業者使用權、收入權和轉讓權全部三個權利,炒樓自然合法。

象徵式收費 拒無誠意人士
由政府辦展覽,負責人沒有權利就門票收入分佣。爭取最高門票淨收入,再不是官員決定票價的目的。主辦者的表現,需從其他準則入手來量度。政府口口聲聲服務大眾,所以被採用的準則必須能夠與公眾利益扯上關係。入場人數往往是被選用的準則。原則上,免費派發門票是最有效的方法,但完全不需市民付出代價,主辦者便無從肯定對方是否有誠意跑來欣賞《清明上河圖》。象徵式收取10元容許門票,分配到一些打算參觀展覽的人士手上。這是量度預期入場人數較為可靠的指標。
對政府而言,最關切的問題是這60萬張門票會否全數被使用。只要網上炒賣不會導致大量閒置門票出現,我相信政府不會費時採取任何行動禁止炒賣。
炒黃牛雖然表面上違法,但實際上等同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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