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9日星期二

表揚捐肝 迴避追究肇禍原因

經濟分析角度出發,彌敦道嘉禾大廈五級大火中的殉職消防員、上月港鐵電力故障導致油麻地至佐敦服務停頓約3小時、以及海關關員袁偉祥執行任務時意外撞爆肝臟,這3宗事情共通之處,是缺乏一個清楚指標方便界定主因。


死因庭裁定嘉禾大廈兩名殉職消防員「死於意外」,而導致他們死亡的原因是吸入濃煙,但死因庭有沒有指出導致他們吸入濃煙的原因,猶如吸入濃煙的原因跟死因是兩回事。所謂「死於意外」,只不過是掩飾實在有太多原因導致這兩位消防員送命。

意外成因 太多太複雜
大廈內的卡拉OK夜總會先起火,但因為該夜總會沒有就報火警系統繳費,被消防公司截綫,令到消防局未能及時收到警報,引發五級大火。卡拉OK客人要負責任?夜總會不繳費要負責任?消防員氧氣樽內的氧氣用絕,三度使用通訊機求救但信息不通。設定救火及通訊設備的高官要負責任?又或者要這兩位殉職消防員替自己的行為負責任?


有關因素多而複雜,故很難決定哪一項是關鍵,亦所以很難找出哪位仁兄要負上責任。
至於港鐵電力故障事件,最矚目的場面,應該是蜂擁迫上接駁巴士的人潮。據聞有近千人湧出站外等候接駁巴士出尖沙咀,但第一輛巴士要在事故後約一小時才開出。亦即是說,這群趕着上班的市民寧願用上一小時去爭搭免費巴士也不選擇步出彌敦道改搭其他交通工具往尖沙咀。再加上缺乏足夠港鐵職員及警員維持秩序,場面更混亂。


但最怪的事情,卻發生在政府檢討報告中,特別關注港鐵在事故發生之後20分鐘才通知運輸署,違反了8分鐘內通知的要求。


港鐵斷纜塞車 運署失職
可是,運輸署完全沒有提及假若他在8分鐘得知意外發生,他能作出甚麼貢獻來改善混亂情況。更奇怪地,沒有聲音抱怨警力不足,導致混亂不受控制。試想咸美頓街擠着千人,警方是否有責任維持秩序?
政府高調以「8分鐘通報」作招牌來批判港鐵有兩個原因︰(一)使出掩眼法令市民忽視運輸署自己對路面秩序須付上的責任;(二)港鐵從政府手中獲取專營權,當然要替政府解決問題。這純粹是簡單交易而已。
最後,袁偉祥在將軍澳追捕疑犯時,腹部撞向路邊一條欄杆,導致肝臟爆裂。從新聞片中,大家可以看到欄杆高至腰,頂部鋒利,整條街看似布滿武器。政府一如以往,大事表揚捐肝英雄,卻對欄杆設計隻字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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