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3日星期二

賭徒與奪金運動員 有何不同?

近日報章非常興奮地讚揚,香港在今屆亞運贏取的金牌數目已超越以往成績。而黃蘊瑤雖然未能替香港奪金,但應是最矚目的港隊運動員。報章把她描寫為「鐵血港女」,擁有「鋼鐵意志」,為港取得一面「血淚銀牌」。特首曾蔭權更稱「其不屈不撓、堅忍不拔的體育精神,值得尊敬與學習。」

黃蘊瑤︰很想要這面金牌
被問及從哪裏拿出鬥志時,黃蘊瑤坦率地承認「我真的很想要這面金牌,我為此亦下過很多苦功,不想放棄」。這是經濟分析中最標準的答案,每個人的行為都必定從自己個人利益出發,努力堅持是為着替自己爭奪獎牌,並不是為港爭光。
「我真的很想」是指去爭一啖氣而堅持,可惜並不是每項堅持都會令人尊敬。很多堅持都會被理解為「病態沉迷」,例如沉迷賭博或沉迷上網「打機」。而另一類堅持則被描寫為不切實際,例如從事藝術。對於這些所謂病態或不切實際的行為,決策者往往要付出巨大代價。但從其他人眼中看,這些行為未能衍生出任何客觀價值回報。亦即是說,沉迷或不切實際的行為構成浪費,因為決策者沒有充分利用自己的資源來換取實質利益。

求勝心切 無異沉迷?
缺乏客觀實質回報可以是歸因於其他局外人,因為受到信息費用的局限而未能預期到甚麼回報,會在日後被引發出來。網上打機可以成為一項職業,只要有人願意付出價錢請人替自己累積武器,沉迷打機便成為一項訓練,跟港隊運動員的訓練在本質上無異。賭馬賭波亦可以被理解為知識(或眼光)積聚,輸錢在這種情況下可以被看為學習的代價。
但大家必須明白我並不是替任何人辯護,我只是希望指出賭徒與每位港隊運動員的內心想法,一樣都不會是那麼容易地由其他像我們這些局外人理解得到。港隊在亞運奪金,增加「香港」這個名字的曝光率,帶給香港多一點光榮,港人從中得益,不等於港人能清楚明白這班運動員究竟為着爭取甚麼。

黃負傷再戰 符經濟原則
黃蘊瑤堅忍肋骨骨折及肺氣腫繼續比賽,是否一種過分沉迷和不切實際的行為?究竟獎牌帶給黃蘊瑤甚麼,可以被客觀地認同的實質回報?若弄不清楚答案的話,那便無法指出黃蘊瑤有甚麼精神值得大家學習,不談黃蘊瑤的真正目的,我們亦可以利用經濟邏輯理解她當時的選擇。
(一)倫敦奧運取消了女子場地記分賽,即是減少了國際賽的數目。物以罕為貴,這樣便增加了餘下來每項獎牌的邊際價值。
(二)黃蘊瑤在意外前排第四,意外令到當時排第二的南韓車手和另外一位同樣有機奪金的港隊車手刁小娟退出。具威脅性的對手減少了,增加爭取獎牌的機會。這兩個因素提升繼續參賽的效益,黃蘊瑤帶傷再戰完全合乎經濟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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