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1日星期二

唱片宣傳平台增 無綫無奈加版稅

無綫電視與四大唱片公司環球、華納、SONY MUSIC及EMI組成的香港音像聯盟,上周就版稅費用問題已「傾掂數」,令到四大唱片歌手能即時重現無綫電視。
據聞音像聯盟將版稅由原本的500萬增至1,500萬,令雙方鬧翻。

與四大唱片鬧翻 停互利合作
同一時間,音像聯盟亦與NEWAY卡拉OK就相同問題發生爭拗,令到後者只能提供英皇及東亞等唱片歌曲。無綫電視和NEWAY所提供的服務,無疑可增加歌手的曝光率,改善唱片公司的收入。同時,歌手亦參與電視節目,有助提高收視率,讓電視台得以增加廣告收入。明顯地,這是一項互利的安排。而這項合作帶來的利益,在具競爭的情況下,便會視乎雙方各自作出的貢獻而被分配下來。但清楚界定貢獻,非常困難。
以代理權為例,代理商會以廣告形式推廣產品增強潛在或目標顧客對產品的認受性。這是關乎信息傳送的服務,需要以利益作激勵。但替這種服務收取回報,在執行上非常困難。

廣告效益無實物捆綁 難計算
如果我製造出來的成果是一種可以觸摸得到的實物,我便能夠容易地察覺盜竊的發生。用肉眼點數得到的貨品少了,便知曾遭盜掠。
在保護知識產權這個問題上,看到盜版貨品出現後,便自然知道有人偷取你的設計。
你的設計可能屬於一些非實物的概念或意見,但只要設計需要被捆綁在一些其他實物上方可出售(例如光碟或書籍),你仍然有辦法阻止你的設計被盜用。
在市場推廣這類競爭上,某出售者會考慮以廣告形式免費提供有關信息給予其目標顧客。但因為不打算向對方收費,故出售者便沒有將信息捆綁在實物上。

無綫失特許經銷地位 貢獻減
結果,出售者當然不能完全掌握目標顧客能否接收他免費發放出來的信息,但同時亦難以證明這些目標顧客有沒有利用他發放的信息到其他出售者處購物。亦即是說,負責落廣告的出售者雖然替同行作出貢獻,但很難決定和執行收費。所以,一個較為簡單的做法是容許負責落廣告的出售者成為特許經銷商,由他個人收取廣告帶來的回報。
無綫電視早前不服1,500萬的版稅,原因它認為自己替音像聯盟所作出的貢獻價值甚高。版稅加上貢獻價值是無綫電視付給音像聯盟的總價錢。可是,RED MR卡拉OK上周揭幕帶給音像聯盟另一個新平台。無綫電視替音像聯盟旗下的歌手所製造的貢獻須下調,因此亦會願意交出更高的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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