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10日星期二

最低工資益政黨 犧牲老弱



看過在YouTube上女明星專訪撑最低工資的短片後,得到的信息非常清楚,因為覺得低下層家庭貧窮境況可悲,因此贊成定下最低時薪33元。因為感動以至自己願意作出一點犧牲來幫助他人,並無甚麼不當的地方。但因為感動而盲目去相信某些措施必然能有效地幫助到他人,這是無知。

誤解僱主與僱員 必屬對立

我覺得在今天香港的生活指數和一般教育水平下,膽敢以時薪低於20元去僱用勞工,無疑是一項不道德行為,公然侮辱對方。

但我不肯定最低工資法例是否能解決問題。我不時聽到的抱怨,往往把問題看為僱主與勞工的對立,歸咎無良僱主漠視工人利益。但經濟分析指出,動機本身並不足以決定事情發展。它必須配合現實世界情況(亦即書本所指的局限條件)方可成事。

而競爭程度可以說是最有關的局限條件,競爭迫使買方增加出價,亦迫使賣方割價。而競爭永遠是指買方之間的競爭,或賣方之間的競爭。買方之間存在利益衝突,若某買家成功爭取物品,其他買家便無法取得該物品。同樣,賣方之間亦存在利益衝突。

某出售者若成功地賣出物品,其他出售者便有可能無法在相同價格下賣出他們的物品。

我懷疑一般香港市民對競爭的認識,過分受到金融或資產市場買賣所支配,這些市場的運作是取決於財富再分配的準則。買賣雙方並非合作創造財富,而是着重自己個人單方面眼光盡量把對方的財富轉移到自己身上。因此,買賣必有輸贏。亦即是說,在這個交易上,每當某方輸錢,原因是對方賺錢。受着這類偏見的支配,我們很容易誤以為勞工時薪下滑是因為僱主賺錢所致。

僱主壓價成功,因為有工人願意接受這個帶有侮辱性的時薪,他們願意接受侮辱,爭取工作機會,因為別無他選。

邊緣工人 難再割價求職

割價便成為他們在勞力市場爭取一席的唯一招數。

這是十分可悲的事實。如果在最低工資法例下,這班工人能夠繼續被僱用的話,他們的生活質素便得以改善。問題在於這個「如果」是否實現。

最低工資令到這班四、五十歲,缺乏外表和不善談吐的邊緣求生者,無法再以低價跟現時雙失的年輕人競爭,最終的被踢出局。

政客大叫立法最低工資,是一個有效的方法來吸引年輕人,投票支持政黨。在後巷洗碗的大叔大嬸,拼命地工作,賺取零碎金錢來過每一天,無閒着眼於政治,不是政客的擁躉。更不是我看過的YouTube短片中的目標觀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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