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日星期二

代母合法化 「人類」寵物現?

上周有關代母產子的新聞曾經熱鬧過一兩天。因為當事人屬商界大亨,報章都紛紛集中火力研究孩子的財產繼承權問題。關於道德立場上的爭拗,經濟分析當然無權插嘴。但何秀蘭的「借肚產子等同買賣器官」這類意見,則不在意地侵入了經濟分析領土。

她說:「如果大家唔同意用錢買一個腎、買一個肝,都唔應該同意用錢去租借一個代母。」她說的「買」是指買斷,但「租借」明顯地不是買斷,只是在一段時間內,向對方取得一項明確的服務。

人力資源 只租借不賣斷
慣常地租借但不能買賣,在中學經濟科最後一個課題「公司的本質」中是最重要的概念。人力資源跟其他固定資產的分別,在於前者不能合法地進行買斷賣斷的交易。把自己賣斷給對方是一項奴隸交易,令對方成為自己的擁有者。假如我在公開拍賣中投得一個古董花瓶,我有權24小時把它放在我身邊,有權任意觸摸它,或授權其他人觸摸它,有權將它變賣,甚至有權把它弄碎。這是我們平常指「買」或「買斷」的意思。

老闆僱用一名員工時,無權把後者視為他擁有的花瓶。老闆只能在一段特定的時間裏有限度地指揮該名員工在一些合約曾經提過的範圍內作出貢獻。亦即是租借員工的技能作有限度使用而已。反對奴隸交易不等於反對僱主租借僱員的技能。

在港申請代母安排,條件是妻子無法懷孕,才可「借肚生仔」,但不可涉及商業成分。在法律上,代母是孩子的自然母親,而基因父母須申請領養,方可成為孩子的法定父母,否則,代母有權撫養孩子。經濟分析可作以下的理解。

在缺乏金錢回報的情況下,代母出於自願懷胎十月誕下孩子。她所付出的代價可以被視為客觀證據,反映孩子在她心目中的重要性,亦代表她會細心關懷孩子的誠意。相比下,基因父母純粹是受益人,但未能拿出關心孩子的證據。所以,法庭會給予代母某程度的權利。

昂貴買下 也可遺棄街頭
以類似理由,我們可以解釋到法例禁止單身者找代母產子。他(或她)可能極之願意付出巨額來換取下一代的出現。同樣地,很多市民雖然會願意買下昂貴的寵物,但亦有不少主人最後把它們遺棄街頭。

在美國,代母產子並不違法,收費由五六十萬至過百萬不等。在富有人家眼中,這筆錢絕不是問題,但如果這位仁兄(仁姐)既有錢又單身,這可以被理解為他(她)抽不出工作以外的時間,跟異性建立家庭關係。那麼又怎會願意花時間在孩子身上,「人類」寵物有可能在「借肚生仔」合法化的情況下出現。

2010年10月26日星期二

《上河圖》門票 黃牛黨亦有作用

撰文:陳德廉 前香港大學經濟及金融學院院士欄名:經濟解釋
電子動態版《清明上河圖》原本10元一張的門票,在網上已被炒賣到10倍價錢。有報章記者強調「炒黃牛」在港屬違法,於是着手探索這個問題「炒黃牛犯法,點解炒樓唔犯法?」該文章提到打擊黃牛黨是為着打擊假票的出現。原文指出:「受歡迎的表演及體育節目,門票幾乎必定出現供不應求,若門票可以轉售,以假票欺詐圖利的機會自然較高,規管黃牛黨可以減少假票出現。」

黃牛黨圖利 黑社會打假
所謂供不應求,是指價格仍然有上調的空間,但不知甚麼原因,出售者沒有把握機會加價。所以黃牛黨的出現純粹視乎出售的定價水平。另外,黃牛黨沒有固定經營零售店舖,又缺乏品牌保證和口碑。消費者跟他們交易應該明白到會有一定風險。若有假票出現,消息傳出,黃牛票的交易便自然受到打擊。因此,若黃牛黨得以持續存在,必須要依賴一些例如黑社會這類組織來營運,因為它們能夠有效地阻止假票出現。亦即是說黑社會這個制度已經是一個有效辦法打擊做票,不用立法。

產權完整 炒樓不同炒票
炒樓當然不用愁會出現假樓。不過,最重要的,還是地產商需要二手樓宇買賣提供出來的價格信息,去決定推出新樓盤的日期和定價。
炒黃牛是否合法,主要視乎原本出售者在買賣時給予對方甚麼權利。若買方所付出的票價只能換取享受展覽的權利,而不包括轉讓權和用以賺取收入的權利,炒黃牛便屬犯法。物業屬於置業者的私產,給予置業者使用權、收入權和轉讓權全部三個權利,炒樓自然合法。

象徵式收費 拒無誠意人士
由政府辦展覽,負責人沒有權利就門票收入分佣。爭取最高門票淨收入,再不是官員決定票價的目的。主辦者的表現,需從其他準則入手來量度。政府口口聲聲服務大眾,所以被採用的準則必須能夠與公眾利益扯上關係。入場人數往往是被選用的準則。原則上,免費派發門票是最有效的方法,但完全不需市民付出代價,主辦者便無從肯定對方是否有誠意跑來欣賞《清明上河圖》。象徵式收取10元容許門票,分配到一些打算參觀展覽的人士手上。這是量度預期入場人數較為可靠的指標。
對政府而言,最關切的問題是這60萬張門票會否全數被使用。只要網上炒賣不會導致大量閒置門票出現,我相信政府不會費時採取任何行動禁止炒賣。
炒黃牛雖然表面上違法,但實際上等同合法。

2010年10月19日星期二

谷發水樓尾班車 增短期供應

曾蔭權在上周施政報告就規管「發水樓」所發表的「台詞」中,有些用字即時喚起我的好奇。

首先,他直接地譴責縮水單位以建築面積算價錢的做法「是不要得的」。另外,買家被騙後,「很嬲的,連我都鬧埋,個個都鬧,這情況是不公道的。」所謂「不公道」似乎是指連曾蔭權自己因發展商的「行騙」手法亦無辜地被「拖落水」。施政報告之後第二天,林鄭月娥亦坦言她個人反對在住宅樓宇提供「尊貴入口」,雲石大堂和水晶燈等豪華設計。

高官或政客在公開場合中以個人感受和價值觀作為立法的其中原因非常罕見,非一般正常表現。因此,我們可以懷疑政府有意隱藏一個真正重要目的。

曾蔭權非常強調發水樓以建築面積算價是發展商存心誤導買家的把戲,增加買家的信息費用。「全世界都沒有其他地方用這方法,只有香港沿用」,這是特首提出的證據,但亦是整個論點的破綻。

推實用面積計價 反刺激交易

信息費用是遏制市場成交量的局限,股票市場和期貨市場的成功在於它們被設計到可以大大減低買賣雙方在收取信息上所需付出的交易費用。現時政府是擔心樓市交易過於活躍,帶有泡沫成分。若在新法例下,轉以實用面積算價能夠進一步增加透明度,亦即時進一步降低買家的信息費用,這便會進一步刺激樓市交易,明顯是前後矛盾的動作。

要理解政府的背後目的,我們必須明白,若其他因素不變,從建築面積轉到以實用面積公布呎價,改變的只是報價方法,不會影響一個單位的價格。買家只在乎整個單位的價格,視察單位後才會下決定。

不論發展商怎麼樣虛報單位面積,買家亦一早心裏有數。就跟買鞋一樣,我只會着急一對鞋要多少價錢。若對方指明報價,通通是左鞋的價錢,但為着答謝我的光顧,所以推出買左鞋送右鞋的酬賓活動,我亦不會因此而感激對方。

只改變報價方法 非改變售價

以實用面積報價為題,實際是增加發展商在屋苑加入停車場、會所和豪華大堂入口的成本。但最漂亮之處是新管制只針對半年後新入則樓宇,鼓勵發展商趕搭「發水樓」尾班車。這樣,在往後4至5年內,住宅供應量便會增加,有助穩定樓市。

美國經濟蕭條似乎會繼續一段時期,而本地的一些銀行已主動提供,還款期長達5年的長期私人貸款,反映這些銀行預期外圍利率在這幾年間不會有上調的壓力。熱錢流入亦會是這幾年香港面對的問題,鼓勵發展商在這幾年內增加單位供應是有助減低樓市過熱的有效做法。

2010年10月14日星期四

言論權限模糊 必然引致混亂

今天讓我們從經濟角度去理解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與變性人W小姐新娘夢碎的不同遭遇。

W小姐為求與男友正式註冊結婚,提出司法覆核,挑戰《婚姻條例》,但被判敗訴;劉曉波起草《零八憲章》,挑戰共產黨執政權。

W小姐覺得香港女性有絕對權利與心愛男友結婚,而劉曉波則認為民主與基本人權應受保障。

W小姐指政府一方面全數資助她接受變性手術,讓她更改註明在身份證上的性別,但另一方面卻不准她合法結婚,是互相矛盾的做法,而諾貝爾評審委員會指中國憲法第35條訂明,國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和示威的自由,但在實際執行上,這些自由都遭削弱。

W小姐堅持爭取結婚權利,不會與男友在香港以外的地方結婚。劉曉波亦沒有選擇離開中國。

法官在判決W小姐案件時指出,香港暫時未有對變性人婚姻作出傳統習俗支持。不同國家在有關的觀念上會持不同態度。例如,澳洲法庭認為「男」和「女」的定義包括接受變性後的「男」和「女」,但英國法庭則未能把「男」和「女」包括變性人。

而中國政府亦指西方國家的民主觀念不太適合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運作。

保障他人利益 權限須受約束

法官在解釋《婚姻條例》是否牴觸《基本法》賦予市民自由結婚權利時,提醒大家結婚並非一種絕對權利,這是經濟分析中最重要的一項局限條件。世上絕不可能容許出現一些絕對,不受任何約束的權利。你無權任意使用你的私家車在路上像的士般載客賺錢,你亦無權亂衝交通燈或駛上行人路。使用權明顯受到限制方可保障其他人的權利。因此,權利的限制程度要從最基本的取捨這個角度入手來決定。

變性人無婚姻權 法例清晰

大概,中國政府亦從這個觀點入手,指控劉曉波濫用言論自由這個權利,來影響社會秩序治安。

W小姐的結婚權利和劉曉波的言論權利最大的分別,不是在於兩者被削弱的程度,而是權利界定的明確性。

W小姐清楚地被界定無權享用現行的《婚姻條例》來註冊結婚。但劉曉波的言論權利跟不上本地私家車的使用權那樣被明確界定清楚,模糊不清去處理權利最終必定導致混亂,等如在十字路口上拔走交通燈必然導致大塞車一樣。

劉曉波為人權 甘付監禁代價

劉曉波曾經說過,「如果你要做個誠實的人,為改善人權鬥爭,坐牢就是你的承諾之一,沒有甚麼好抱怨的。」為人權而付上被監禁11年的代價,可以反映人權在劉曉波眼中的邊際價值如何。

可是,法庭卻沒有清楚指明言論權利應該受到甚麼約束條件的限制。「言論權」只會繼續模糊不清。對於一些模糊不清的概念,當然無法達成共識。

2010年10月5日星期二

回憶有價 助抗海嘯減暴力

「缺乏」、「不足」等局限,都是經濟科學生最容易抓緊的基本概念。很可惜,坊間書本只管提及商品供應量的不足夠。家長往往會就子女成績表出現紅字,而指摘他們不專注溫習。

讀書懶散,是指小朋友把專注力分配於其他非學科的事情上。這亦是怎樣教導小朋友把有限專注力作出適當分配的一大難題。今天,我要提醒大家,成年人一樣會犯上相同錯誤。

全天候工作 回憶成奢侈品

現代人不時把注意力集中於現況問題,完全放棄回憶往事的樂趣以及前人的智慧。發生在將軍澳雙屍悲劇中,妻子因長期照顧不良於行的丈夫,心力交瘁,不忍病夫再受痛苦,妻子殺夫後,隨即跳樓身亡。美國肯塔基州,一名男子疑因妻子煮蛋不合胃口,開槍殺死妻子,再自轟身亡。

假如年輕時跟對方談情說愛的甜蜜蜜、初吻帶來的心跳聲,第一次當爸爸媽媽的興奮,都能通通在腦海活現的話,我相信很難叫自己忍心向對方下毒手。

回憶畢竟是一種經濟物品,盡管往事不會百分百事事如意,它可以提供有關信息讓我面對未來。另外,它提供機會讓我們把注意力移離一些未能解決的現況問題,讓我們得以喘息一刻,暫時避開煩惱。

港人喜愛外遊購物,把旅遊與購物掛鈎。理由何在?香港工業發展由機械式工廠生產轉到資訊服務業。工廠生產令到工人下班後再無法作出甚麼生產貢獻。固此,下班後便是另一世界。

資訊服務業(尤其金融服務業)則大大不同。分析在腦中進行,沒有上班下班之分。況且,有關資訊二十四小時不停湧入,每一項新信息都有可能帶來可觀利潤。這樣,花時間回想過去情懷的代價便急升了,回憶往事亦成為一項奢侈品。

冒牌經濟家 殺傷力超拉登

我的父母都是窮人出身,每次出外旅遊可以成為他們畢生的話題。但對很多中產人士來說,旅遊經歷已一早在腦中煙消雲散,只能依賴搜回來的名牌皮具和手錶這類戰利品,來提醒自己到過甚麼地方。

根據報章講及的醫學調查,全球有5%的人是「購物狂」,他們只是選釋以眼看得到的收藏品來代替回憶。

去年出版的一本書,名為Lecturing Birds on Flying(教導雀鳥怎樣飛),指出金融海嘯的罪魁禍首乃一大群無知的數學家,誤以為自己是經濟學家,妄想有能力把未來的風險數量化,馴服未知的將來,而完全漠視傳統經紀或中間人從多年現場買賣中建立的觸覺,結果通通低估實際風險。據書中作者,這些冒牌經濟學家比拉登更具殺傷力,因為所有大學教科書都教授這些胡言,有效地把妄想症傳開。

2010年9月28日星期二

為甚麼孔明燈只能禁 不能管?

中秋節夜晚,有孔明燈墜落在一列行駛中的港鐵列車車頂,引致輕微意外。不少報章紛紛集中討論甚麼方案才能作為「適當管理」孔明燈,着眼點一早已經聚焦於政府干預為唯一考慮上。而結論普遍上都缺乏實際內容,只管說「如果」規管與安全之間取得平衡,便能達致雙贏的後果。好一個「如果」。

基本上,這些聲音試圖促使政府投放資源引導市民有秩序地燃放孔明燈來避免火災或交通意外,但經濟學在關乎價值觀這類敏感問題上的分析,會考慮到社會就保存在傳統節日燃放孔明燈這類習俗,會願意作出甚麼程度的代價。若我們要求政府在這個問題找出正確答案然後定下「適當管理」,實在是強人所難。

以孔明燈引起的山火意外為例,港人會願意放棄多少山林來換取燃放孔明燈的權利?又或者納稅人願意交出多少稅款讓政府增添防火設施保護山林免遭焚毀?這是經濟分析上最根本的取捨問題。

以搶包山比較 忽略人際衝突

個人作出取捨,是日常做決定面對的問題,沒有甚麼大不了。但叫700萬人一起作出同一個取捨則難過登陸火星(「難過登天」在今天的科技水平下明顯地已經過時)。有報章誤解地拿出長洲太平清醮的搶包山來作比較。它指出搶包山曾經釀成人命意外,但幾年前因為包山架的安全程度受到監管,令到搶包山這個項目得以保存,使長洲太平清醮成為本港盛事,讓長洲商戶獲取可觀收益。

但我們必須明白到早前搶包山意外是參與者和圍觀者自己承擔的後果,基於他們自己對風險的評估。這是個人的取捨問題。而燃放孔明燈的風險則是其他沒有參與這項習俗的人有可能要為此承擔後果。這是人與人之間的利益衝突問題,不再是個人取捨。

我們行內著名的高斯(Coase Theorem)定律指出,如果權利被清楚界定,那麼我們便可依靠市場交易來處理這些利益衝突的問題。例如,授權港鐵去決定容許周邊放孔明燈的數目,而市民必須向港鐵出價競投放孔明燈的權利。

港鐵出價 售放燈權可行嗎?

可是,盡管孔明燈的設計和規格通通被劃一,空中的氣流卻不能像在實驗內被固定不變。因此,孔明燈能在空中逗留多久,又或者在甚麼地方着陸,引致甚麼程度的損失,都難以預先確定,這樣不單止競投者難以出價,港鐵亦很難決定甚麼價錢才算合理。

因為這些交易難以進行,政府亦無必要讓港鐵擁有容許燃放孔明燈的決定權。在信息費用的局限下,港府自己「會選擇」簡單化地「一刀切」禁。

2010年9月21日星期二

人質贖款「超值」 菲國何以拒付?

菲律賓人質事件令大家即時察覺到貧窮國家之所以窮,往往跟當地官僚腐敗,法治不健全有關。凡一個地方的人民收入水平低,主要原因必定是缺少實質投資,繼而生產減少,對勞力的需求相繼下降,導致失業。

欠法律保障 投資少失業高

設廠生產目的在於賺取將來收入,但因為將來收入現時還未到手,因此風險永遠存在。任何風吹草動令廠家意識到其他人隨時會跑進來瓜分投資成果,自然會削弱投資意慾。所以,當一個落後國家的經濟發展至一個仍然不達理想的水平時,留滯不前的原因是當地政府未能提供足夠法律保障投資者的個人利益。

同樣理由,當遊客選擇到這些地方觀光的時候,亦須明白到這些是法治貧乏的地方,不可幻想當地執法者會免費提供人生保護。

法治腐敗 人命如草芥

菲律賓人質事件對我而言,最可悲之處是8條人命只因區區十幾萬港幣的贖款而被奪走。只需用1萬多元港幣便可買回一條人命,是超級便宜。但當地貪官各自為政,在他們眼中,其他人的性命哪會值一萬多元?投放在警力的資源故此亦非常少。

我本人曾經跑進馬尼拉市內的「紅番區」拍攝採訪過,得知每戶基本上都持有手槍之類的武器作自衞,至少確保妻子和女兒不會遭人強姦。當地人告訴我這是日常生活中需要注意到的危險。

另外,在馬尼拉的書局中,你不會找到馬尼拉市的街道圖,在印度的首都新德里和南部城市孟買也找不到。這些城市的共通點是在它們市內木屋區到處臨立,但業權從來沒有被清楚界定。

貪污之地 必無土地政策

這樣,地皮便無法公開買賣。若有發展商希望在這些地皮上興建商場或屋苑時,便必須向一些有關官員行賄才可獲取業權。於是,這些滿布木屋的地皮便成為貪官的聚寶盆。正因為隨時有發展商問價(又或者貪官希望隨時會有發展商向他們出價),因此在短期內這班貪官自己亦無法肯定,會否讓木屋區繼續保留下來。

這意味在一個充滿貪污氣氛的政府,是不會有明確的土地政策,亦不會有公開賣地的舉動。假若土地的使用和發展在短期無法確定,自然亦會缺乏足夠信息印製市內地圖。

家族人情關係 取代自由市場

再者,既然官商勾結取代了自由市場競爭,個人關係便成為一項重要的競爭準則。某程度上,個人關係可以由一代傳一代。令家族成為重要的品牌,結果,當我在馬尼拉介紹自己的英文名Joe Chan時,往往會被問及我跟Jacky Chan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