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4日星期二

「開槍打死佢」 執法者不信法律?

經濟邏輯的其中一個含義是,在所有港人中,警隊成員是一些最為熱愛法律的市民。理由十分簡單,作為執法者,警隊的飯碗來自法律本身。若法律崩潰出事,警隊的飯碗便自動被拖垮粉碎。到時,他們可能會繼續依賴他們的比較優勢來維持生計,改行不再當兵去當賊。

市民信賴警隊,因為警隊行事以法律為依歸,令市民深信警隊成員是兵不是賊。但警隊並非私人保鑣,亦不是軍人。最終保護我們每個人的性命財產是法律本身,它容許社會平穩地運作。警隊執法,是確保法律得以繼續存在的主要橋樑,這當然是一項重大的交易費用,警隊最終是為着保護法律而存在。

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包致金姪女Amina三度襲警仍獲輕判,引來網民譁然,在討論區怒吼。有自稱警員的網民留言「佢咁寸,開槍打死佢」。而這位仁兄當真是警員,事後被內部調查。

有立法會議員乘機抓緊這個出Show機會急忙跑出來質疑警隊有選擇性執法之嫌,要求警方解釋。

警隊欲雪前恥 更應以法行事

法律界人士之間的爭辯,正是針對這位「吹水」網民是佩槍人士,凸顯他的犯罪意圖。這些法律觀點只會對這位「吹水」惹禍警員的個人行為作理解,但制度經濟學的分析則能提出較宏觀的角度。

當「開槍打死佢」這句說話出自一位執法人員口中,這反映着該警員自己覺得法律已經不能充分地維護公義,需要法律以外的工具配合方可成事。

若執法人員也認為社會運作需要到像蝙蝠俠這類「英雄」的干預才能保持它的公義,交易費用便變得巨大。

蝙蝠俠來無影去無蹤,市民求救時,那裏像撥999這麼方便?因為交易費用的存在,現實世界跟理想世界相差很遠。在今天的商業社會裏,大家都習慣了在互利這個前提下謀生,行俠仗義這個概念很難被大眾理解,固亦很難被大眾相信接納和依靠。

俠義很難被量度和界定清楚,但執法有法律作參考,較為容易被大家監管,被大家相信。從社會長遠運作的角度看,大眾市民並不需要英雄。他們只需要一些能幹和願意視警隊為終身職業的普通人。

假若在這件Amina事件中,有人由警隊高層至法庭從中扭曲法律的話,明顯地責任並不落在Amina身上,她是受益人,但非操控者或幕後黑手。若警隊要洗雪恥辱,便須以法行事,以較低信息費用的方法,讓市民明白法律有足夠能力,嚴懲那些背後策劃者。

2010年8月17日星期二

降溫措施控投機 住屋未解困

上周金管局與政府聯手試圖遏制樓市炒風。曾俊華強調︰「我們主要希望可以向社會傳遞一個明確的信息,這個信息就是政府不會對過分炒賣的活動坐視不理。」究竟甚麼程度的投機才算是恰當?超越甚麼界綫才算是過分?而陳德霖則較謹慎,只說「樓市泡沫定義不易確立」。

盲目投機︰只信價格會升

嚴格來說,價值必然是指市場買家願意付出之價。而這個價通常是基於這位仁兄尋找到的信息。概念上,盲目投機是指出價背後的唯一信息只不過是觀察着市價正在上升。若單憑這個所謂信息去購入資產而有利可圖的話,現時的價格趨勢便成為與購入資產這個決定有關的信息。

市場原本對社會的貢獻,在於它能節省我們每個人的氣力,毋須自己下功夫親身去尋找有關信息來作投資決定。我們只須假設市價已經包含與投資有關的信息。那麼,跟隨市場走勢作投資決定便萬無一失。

羊群「搭順風車」 恐慌推冧市場

若世上人都持這種「搭順風車」的心態作投資,希望由其他人把有關信息納入市價,由其他人去尋找真實信息來推動市價,這樣價格便自然地失去傳遞信息的功能。泡沫被大家一周察覺的時候,往往是它爆破的時候。

到某階段,當大家一起察覺到現實世界根本並不存在甚麼有關信息可以支持某個價位,我們每一個人便開始懷疑其他人會否繼續單憑價格趨勢來作投資決定。缺乏任何足以令到大家達成共識的現況條件,大家開始懷疑對方的投資策略,一窩風地大家便選擇退市,以求自保,其實是幫手「推冧」市場。

預期中的未來資產價格當然是影響現時投資的有關因素。若每次投資者增加出價是基於一些其他人都能認同的現實條件,令市場投資者較易達至共識,恐慌性退市的機會大大被減少,泡沫出現(即泡沫爆破)的機會亦會減少。

管理銀行風險 免壞帳捱貴息

在新措施下,一手買家除非選擇取消交易,否則必須一直手持該單位,直至以真金白銀完成整個契約轉讓為止。增加炒家的成本理由是迫使他們更小心出價,以確保樓價在客觀條件下有支持力。所以,新措施並非為着解決本地住屋問題而設。

正如陳德霖強調,問題在於風險管理。假若泡沫爆破導致樓價下滑,抵押給銀行按揭的物業市值下降,便會直接負面地影響本地銀行的資產負債表,等同增加本地銀行風險,亦會增加銀行之間的借貸利息。到時,所有香港人亦要捱貴息。

2010年8月10日星期二

最低工資益政黨 犧牲老弱



看過在YouTube上女明星專訪撑最低工資的短片後,得到的信息非常清楚,因為覺得低下層家庭貧窮境況可悲,因此贊成定下最低時薪33元。因為感動以至自己願意作出一點犧牲來幫助他人,並無甚麼不當的地方。但因為感動而盲目去相信某些措施必然能有效地幫助到他人,這是無知。

誤解僱主與僱員 必屬對立

我覺得在今天香港的生活指數和一般教育水平下,膽敢以時薪低於20元去僱用勞工,無疑是一項不道德行為,公然侮辱對方。

但我不肯定最低工資法例是否能解決問題。我不時聽到的抱怨,往往把問題看為僱主與勞工的對立,歸咎無良僱主漠視工人利益。但經濟分析指出,動機本身並不足以決定事情發展。它必須配合現實世界情況(亦即書本所指的局限條件)方可成事。

而競爭程度可以說是最有關的局限條件,競爭迫使買方增加出價,亦迫使賣方割價。而競爭永遠是指買方之間的競爭,或賣方之間的競爭。買方之間存在利益衝突,若某買家成功爭取物品,其他買家便無法取得該物品。同樣,賣方之間亦存在利益衝突。

某出售者若成功地賣出物品,其他出售者便有可能無法在相同價格下賣出他們的物品。

我懷疑一般香港市民對競爭的認識,過分受到金融或資產市場買賣所支配,這些市場的運作是取決於財富再分配的準則。買賣雙方並非合作創造財富,而是着重自己個人單方面眼光盡量把對方的財富轉移到自己身上。因此,買賣必有輸贏。亦即是說,在這個交易上,每當某方輸錢,原因是對方賺錢。受着這類偏見的支配,我們很容易誤以為勞工時薪下滑是因為僱主賺錢所致。

僱主壓價成功,因為有工人願意接受這個帶有侮辱性的時薪,他們願意接受侮辱,爭取工作機會,因為別無他選。

邊緣工人 難再割價求職

割價便成為他們在勞力市場爭取一席的唯一招數。

這是十分可悲的事實。如果在最低工資法例下,這班工人能夠繼續被僱用的話,他們的生活質素便得以改善。問題在於這個「如果」是否實現。

最低工資令到這班四、五十歲,缺乏外表和不善談吐的邊緣求生者,無法再以低價跟現時雙失的年輕人競爭,最終的被踢出局。

政客大叫立法最低工資,是一個有效的方法來吸引年輕人,投票支持政黨。在後巷洗碗的大叔大嬸,拼命地工作,賺取零碎金錢來過每一天,無閒着眼於政治,不是政客的擁躉。更不是我看過的YouTube短片中的目標觀眾。

2010年6月29日星期二

足球多變化 球迷易沉迷賭博

足球比賽與籃球比賽在經濟分析中最大的分別,在於前者較注重組織部署,而後者則較重個人技術。

組織部署需要球員之間互相合作,而分工合作程度就視乎落場球員人數的多少。人數不夠,得分便較依賴個人表現。亦即是說,落場人數少,界定每位球員對球隊得分所作出的貢獻便較容易。

因此,在籃球比賽中,我們便能夠讀到有關個別球員表現的統計,例如入球、籃板和助攻等。而在足球比賽中,我們會讀到有關整隊表現的統計數字︰如射門、犯規和控球比率。

籃球着重射手 足球重視部署

大會公布的統計必定是一些觀眾需求的信息,反映比賽過程中的有關元素。如果球員的個人入球技術支配着整個比賽的可觀性,那麼我們便可以推測球例的設定,其目的必然讓觀眾容易地欣賞或評價球員的入球技術。所以,籃球比賽不單止缺乏守門員之類的角色,而且還禁止球員阻擋已被成功射出的籃球,令觀眾一起見證射球手的眼界。

相反,在足球場上,任何球員都有權阻擋或干擾對方的射球。結果,對方前鋒的射球技術未必掌管賽果,自己的後衞防守組織一樣重要,因入球可以是射手技術了得,又或者後衞防守九流。

龍門垂直 射手起腳角度多變

況且,除了手和臂外,足球員可以依賴身體任何其他地方把球送入龍門,這樣射球的技術便多而複雜了。再加上龍門垂直面向球員,射手便可以從多角度起腳。這些變化通通增加替每個入球評級的量度費用。

籃球圈則打平放在籃球板上,望着天空,大大限制了入籃的方法︰扣籃(即是用手把球塞入籃),或者投射。如果我們可以預先知道入籃方式的所有可能性,那麼事先將這些不同方式作比較和評級便會容易起來。因此,籃球比賽有「兩分波」和「三分波」的分別,視乎射手與籃球架的距離。

但在足球場上,每個入球永遠只當一分,任何入球方式在得分上的貢獻都沒有分別,全因量度費用過高而起。

世界杯期間,政府不停呼籲大家避免沉迷賭波,正好反映港人熱愛賭波、足球賭博受歡迎,因為這項比賽提供很多空間讓見解出現分歧。技術部署和分工帶來很多組合,讓觀眾可以從多角度估計賽果。各人分析不同,意見不一,賭博便更有趣味,而且這類分析可以被看作為知識上的投資,替日後同類賭博帶來回報。相比下,六合彩吸引力較低(因殺傷力亦較低),因為結果很難靠大眾分析推測出來。

2010年6月15日星期二

為何足球比籃球更風靡球迷?

世界杯足球與政改方案辯論最大分別,是前者具明確的規例,界定參賽者作出甚麼表現才算得分,而後者則通通視乎個別觀眾,甚至乎辯論者本身的個人感覺和理解。

況且,政改辯論反映個人表現而足球除個人技術外,還非常着重團隊合作策略。從商品的角度看,隊際比賽帶給觀眾更多特質或層面來欣賞。讓我們把足球和籃球比賽作比較。

球星更多 吸引觀眾進場

雖然它們都是隊際比賽,但足球比賽涉及較多球員,固此容許較精密的分工,令球員可以更依賴自己的相對優勢來專攻某類強項。這樣令到觀眾較易認識某位足球員的表現,建立球星地位所須的交易費用亦相應地下降。球星自然吸引觀眾入場,從而增加球會收入,推廣足球運動於是比起籃球更有利可圖。我們因此可以明白到,在全球各地,足球為何比籃球普遍上較受歡迎。

談到籃球,大家可能只想起美國,但足球則非常有效地幫助大家認識世界地理。上場作賽的籃球員人數比較少,分工合作的空間亦比較窄。足球賽上有前鋒、中場和後衞,更有球員專射罰球,而籃球員則攻守俱備。但「守」畢竟是被動反應,「攻」便立為大前提。足球場地比較大,進攻的時候會需要到兩三名球員互相配合交波。籃球員的分工不及足球員的分工那麼仔細,每位籃球員都須當射手。若射球變成差不多唯一的賣點,我們可以預期球例會迫使球員盡快射波。

較重默契 非一人定賽果

例如,一旦球隊搶到波後,不能留守在自己的後半場超過8秒。而任何球隊持球亦不能超過24秒。足球比賽則沒有這類在時間上的限制。籃球比賽在攻擊過程上既然受到較嚴厲的約束,球隊便較難依賴將球轉到特定射手來得分。所以,比賽要求每位籃球員發揮他們個人的射球本領。這亦是跟足球比賽一個顯著分別。

被侵犯的籃球員要由自己負責射罰球,但在足球場上,罰球可以由罰球專家代射。足球場上出現一位碧咸,但籃球場上位位都是碧咸。分工的含義當然指沒有一位球員可以個人決定賽果。分工的程度愈仔細,球員與球員之間的默契愈重要。替換球員對默契會帶來負面的影響。

籃球比賽注重個人技術多於默契,所以,球員替換次數沒有上限。被換走的球員只是藉此休息恢復體力,再入場後維持高射球頻率。但足球球隊每場比賽只可最多更換三名球員,而且被換走的球員不能再入場繼續參賽。足球比較強調球員之間的默契,由此可見。

2010年6月9日星期三

黑市導遊 宰客者先被宰

「黑市」導遊「宰客」事件又再曝光。前乒乓球國手陳佑銘隨團來港旅遊,懷疑因「冒牌導遊」粗暴語言強迫購物,以致心臟病發猝死。在整件悲劇中,最愚蠢的還是那位冒牌導遊。

首先,我們需要清楚一般報章分析的謬誤。大致上,它們認為導火綫在於本港不少旅行社以零或負團費來接待內地團,和導遊大都零薪酬。因此,只能靠強迫內地遊客購物來賺取回佣作收入。即是說,零團費是因,強迫購物是果。這種看法純粹以事情的發生先後來界定因果。但經濟分析着重的因果可以跟實際的先後次序無關。

傳媒有誤導 零團費非主因

股市上升固然多吸引人投資,但有關的因素是投資者在牛市的氣氛中,對將來股市的預期。同樣理由,本地旅行社和導遊是基於他們預期從旅客購物金額扣取回佣的多少,來決定是否願意以零團費和零薪酬來接團。

經濟邏輯認為零團費是注定失敗的做法。若要成功地依靠「宰客」維生,旅行社及導遊必須有能力掌握旅客在店舖內的消費力。

據聞,有黑店會以「防止打劫」為理由,把大門鎖上,收起旅客身份證,形同禁錮。若旅客不肯就範,導遊便隨即諷刺挖苦,停車不走,讓旅客苦等。最陰毒的招式是導遊不准團友用膳,臨時增加購物點,迫團友捱餓,直至消費金額達標為止。這些劣等行為反映導遊通通「計錯數」,對團友的消費意慾作了失誤的預期,最後才會作下九流的對策。

如意算盤計錯數 惟有宰客

理由十分簡單,若這些旅行社和導遊能夠準確了解內地遊客的消費心理,他們一早便跑去當零售業。我們每一個人都會按自己的比較優勢來選擇職業,不可強行。有部分黑店和旅行社更是由同一老闆經營,這樣只會令到生意目的混淆不清,增加自己界定生意策略的交易費用。

我相信本地導遊已經清楚明白依靠「黑店宰客」維生並非上策。年前有導遊把旅客遺棄街頭,應該是十分有力的訊息。

黑工愚笨 充導遊反被騙

目前,本地持牌導遊日薪介乎500至800港元,而「黑工」導遊不單止沒有日薪,甚至乎還要向旅行社繳交50至200元的「人頭費」。表面上,這班黑工導遊奪去本地持牌導遊不少工作機會,但本港導遊又沒有像澳門工人般示威要求政府介入解決黑工問題,這代表這些黑工導遊與本地持牌導遊之間不存在嚴重的利益衝突。

最有趣的問題,就是香港人似乎也不屑去冒充導遊與黑店合作。因此,最後被騙的應該是來自內地的黑工導遊,白白被騙去一筆「人頭費」。

2010年6月1日星期二

家長「退股」 女嬰淪餓死

一對姊弟戀的同居男女,靠綜援支撑生活,疏忽照顧三個月大女兒,導致女嬰活活餓死,上周被判誤殺罪入獄六年。法官形容女嬰去世時的照片令人慘不忍睹,但對於兩名被告容許女兒在自己眼前活生生餓死,卻無法明白他們嚴重違反父母天職的背後原因。最後,只好把他們列為人格障礙來處理。

女嬰並沒有出世紙,在人口紀錄中,她不算存在。但畢竟她跟我們在香港一起活過三個月,今天我們便替她(雪兒)的不幸查個水落石出為止。

寧棄額外綜援 不願延續家庭

「無知」可能是一個理由,家中多了一名女兒,被告本可申領額外二千元綜援。只要替女兒辦妥出世紙便可立即收取這筆金錢,但兩被告一直沒有申請。我當初還以為這是愚蠢所致,後來得知女被告幾年前跟另外一個男人生了一對孖仔,交給外婆照顧,已經申領5,000多元綜援。女被告與男被告亦有一個三歲的兒子,每月領5,200元綜援過活。所以,從經濟分析角度看,他們寧願放棄額外2,000元綜援,也不去替雪兒辦出世紙。

生兒育女可以被視為男女雙方決心延續家庭關係的承諾表現。子女成為這類關係的證據。但當雙方感情破裂,子女的出現會增加分手的交易費用。這裏我們暫且不提子女撫養權的離婚個案和耗費,因為雪兒的父母只是同居關係,不需離婚。

男被告今年只有22歲,而女被告31歲,終日沉迷電腦遊戲。兩人關係脆弱,不難理解。若雙方有分手的意慾,他們自然會減少跟對方溝通和合作,設法節省投資在鞏固家庭關係的心思。遲遲沒有替雪兒辦出世紙,反映他們不願再合作下去,不願看到任何證據指出一些還未了結的關係仍然存在於他們之間,不願看到雙方的名字同時出現於一些如出世紙這類法律文件上。

生兒育女是投資 冀子女莫忘

男被告花錢吸煙,卻解釋無錢買奶粉,明顯是「退股」的行為。多年前,男被告與父親吵架而離家出走,家庭關係和天倫之樂對他而言可能是一項陌生的投資計劃。社會學家指出人類生兒育女是一項投資,是希望將自己的經歷留在子女的記憶中。在不少離婚訴訟裏,雙方力求爭取子女撫養權,無非希望子女不會忘記自己。若男被告打算退股,他又怎會期待雪兒長大後仍然將爸爸放在心中?再離家出走的話,這位仁兄便失去綜援。

他亦不欲跟女被告再作出共同決定,把雪兒交給別人撫養。就這樣,雪兒被他們忘記了,至今,雪兒的骨灰仍未有人認領。